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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工智能发明专利有效量去年达到37.8万件

日期:2024-07-31 来源:国新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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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7月29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王培章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442.5万件,权利人为企业的发明专利占比提升到72.8%,企业创新更加活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9件,提前实现国家“十四五”规划预期目标。国内有效注册商标量达4590.9万件,再创新高。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今年上半年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次数同比增长22.2%,一批高价值专利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场景中加速落地。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在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作为技术创新的热点领域,数字经济创新也十分活跃。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40.6万件,占同期全社会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四成半,近五年年均增速达到21.0%。截至2023年底,共有15.5万家国内企业拥有数字经济相关发明专利,较上年增加3.1万家。特别是在人工智能领域,创新活力更加强劲。截至2023年底,我国人工智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37.8万件,同比增速超40%,是全球平均增速的1.4倍。


在国内创新加速的同时,国外企业也在不断强化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在华的专利布局。截至2023年底,共有93个国家(地区)在华拥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其中61.8%属于数字产品制造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制度。近年来,我们立足知识产权职能,积极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助力数字经济做优做大做强,取得初步成效。包括提出了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的“四个充分”基本原则,组织围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对象、保护主体、登记方式、权益内容、保护方式、运用模式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打好理论基础。同时在全国17个省市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过8700件,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超过55亿元。在此基础上,我们起草了数据知识产权政策性文件,制定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范,设计了全国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加快建立全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开发相关的信息化系统,为在国家层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做好必要准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改革部署,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积极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更好支撑数字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