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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景区打响“商标”保卫战

日期:2009-07-20 来源:扬州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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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续5年“凤凰岛”商标之争 

  近日,扬州凤凰岛生态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一份裁定书。这份名为《“凤凰岛及图”商标异议裁定书》指出:“凤凰岛是江苏省扬州市境内的一个著名旅游风景区。被异议商标‘凤凰岛及图’使用在‘观光旅游、旅游安排’等服务项目上,易造成消费者对服务来源的混淆误认,从而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裁定: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成立,第3398671号‘凤凰岛及图’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至此,一场延续了5年的商标争议终于尘埃落定。

  这件事情一直可以追溯到2002年12月10日。琴曼集团申请注册了名为“凤凰岛”的旅游商标,内容包括:旅行社、旅行陪伴、游艇旅游、观光旅游、旅游座位预订等数项,几乎囊括涉及旅游的各项主要业务。经国家商标局审定,从2004年5月14日起,琴曼集团申请注册的“凤凰岛”旅游商标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2004年6月,扬州启名商标事务所所长黄立新发现了这一注册申请,立即与凤凰岛生态旅游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凤凰岛公司)取得了联系,当时距琴曼集团申请此商标已长达一年半之久。

  为阻止琴曼取得“凤凰岛”旅游商标,在商标公告期结束前一周的2004年8月7日,启名商标事务所代凤凰岛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异议书,以恶意抢注为由,要求驳回琴曼集团关于“凤凰岛”旅游商标的注册申请。由此开启了凤凰岛与琴曼的5年商标之争。正当凤凰岛生态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异议申请,进入复议审查期时,琴曼集团又抢注了以“凤凰岛”为名的第43类商标(餐饮、住宿、茶馆、酒吧及咖啡厅等服务商标),并于当年取得了“凤凰岛”第43类商标的注册。不过,备受注目的第39类旅游商标则被国家商标局驳回,从而进入实质性异议程序。

  今年6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裁定琴曼注册“凤凰岛”不予核准,为这场纷争画上了一个句号。然而,这并不等于说“凤凰岛及图”的商标,就属于凤凰岛了。扬州凤凰岛生态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副总何志扬表示,为了保证商标不再被抢注,在收到商标异议裁决的当天,他们就立即申请注册了这个商标,只有他们的注册被核准,才能真正表明“凤凰岛”商标回归凤凰岛。

  旅游商标“保卫战”打响

  直到用时方恨少!正是因为旅游商标巨大的显性和隐性价值逐渐被人们认识,才受到了空前的关注。

  业内人士认为,景区商标屡被抢注,主要是景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太淡薄。很多地方的景区只重视耗资打造旅游品牌,却忽略了对旅游商标的保护,当景区品牌的影响力不断扩大的时候,一些精明的商家就会看上其品牌后面蕴藏的巨大商机,一旦景区疏忽了商标注册这个环节,其精心打造的品牌就等于给其他商家作了嫁衣,将自己的无形资产流失到别人的口袋里。

  所幸的是,我市一些景区景点已经开始重视商标的重要性,打响了“旅游商标保卫战”。去年瘦西湖景区通过扬州文苑商标事务所一次性申请注册了26件商标,包括“瘦西湖”、“五亭桥”、“趣园”、“白塔”、“熙春台”、“二十四桥”6个商标名称,几乎涵盖了景区内知名度较高的景点。有关部门推出26件商标,包括漆器、玩具、乐器、牙刷、化妆品、修脚刀、包子、糕点、旅游、饭店、园艺等,有着鲜明的扬州特色。而“万花园”、“傍花村”等系列商标也已申请注册。个园也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5件商标的注册申请,包括“个园兰苑”、“花局里”等。

  同时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在公示期内,一旦有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可依据商标使用有限权等实际情况,依法撤销商标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尽管扬州已有个别景点商标先后被外地成功抢注,但相关方面并未就此放弃商标申诉权。据了解,为了应对被抢注的旅游名胜商标,我市已有多个景点先后紧急启动了商标申诉权。

  旅游业内专家表示,旅游商标之争,实质是资源之争、品牌之争。景区品牌是一笔无形资产,进行商标注册后,在拥有这些旅游项目本身的同时,也拥有了旅游景区的商标品牌和文化内涵,也只有这样,才算真正完整地拥有了该旅游项目。所以,商标注册是保护旅游品牌这一无形资产的唯一途径。要想保护自己的旅游资源及品牌,就必须注册商标,只有通过寻求商标专有权的法律保护,才能避免被抢注的厄运,不让“肥水流入外人田”。  

  扬州旅游商标连连“失守”

  凤凰岛与琴曼的商标纷争在当年可谓是闹得沸沸扬扬。凤凰岛作为旅游企业在旅游类别被他人抢注了商标,在扬州是第一例;而通过自身的努力补救有效制止了他人的恶意抢注,凤凰岛又一次开创了一个第一。

  然而,记者昨天采访时了解到,不仅仅是凤凰岛,近年来扬州瘦西湖、何园、个园等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和宣传投入不断增加,凝聚和形成了一笔巨大的品牌无形资产。但由于不少景区景点没进行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保护,他们投入巨资培育出的具有高附加值的品牌,却屡被他人抢注商标。据悉,扬州几乎所有的景区景点都出现商标被人抢注的情况。

  在一家商标事务所,记者检索了商标注册系统发现,扬州包括“瘦西湖”、“个园”、“何园”、“吴道台”等几乎所有的景区景点的商标都遭遇了抢注。如“个园”商标被一名镇江人抢注了蔬菜罐头和茶、糖等调味品两大类型。而“何园”商标则被扬州一家企业成功抢注了无酒精饮料和酒精饮料两大类别的商标。“吴道台”在饮料和酒类两大类别的商标则被扬州一家传媒公司成功抢注。

  据介绍,扬州景区商标遭遇抢注最早可以追溯到10多年前,当时徐州一家企业注册了包括香烟在内的多种类别的“瘦西湖”商标名称。徐州人的举动不言而喻,“瘦西湖”商标是一只“潜力股”,其品牌效应随着扬州知名度的提升而不断扩大,抢注瘦西湖,毫不夸张地说,就等于圈了一个金矿。

  “很多景区只重视打造旅游品牌,忽略了对景区商标的保护。”扬州文苑商标事务所所长杭静表示,景区通常具有天然的知名度、厚重的文化沉淀和广泛的品牌认知度,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品牌价值,因此往往成为被抢注的对象。而按照新商标法的规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并且按照申请在先原则。因此旅游景点商标受到职业商标投资人的青睐。

  “旅游景区景点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追回商标的难度非常大。自身花大量资金打造的旅游品牌,只‘为他人作嫁衣裳’。”商标注册代理人王川扬说,商标被抢注后,景区景点想要使用商标,就不得不花巨资买回商标所有权,否则就涉及商标侵权。其次景区还要为商标拥有者的产品宣传买单。如“瘦西湖”被抢注后,在10年里无法注册自己的商标。直到2007年6月发现,徐州那家企业在商标10年有效期到期后只续展了其中的香烟类别商标,瘦西湖才开始启动商标注册工作。

  “自己辛苦喂大的孩子便宜了别人,最后还背负了一个‘侵权’的恶名!”扬州一名旅游业内人士痛心地感慨。市旅游局相关人士则表示:“这些被抢注的商标已成为延长旅游产业链的巨大障碍。”

  谁在“抢注”景点商标?

  一拨一拨的游客,大把大把的消费,旅游景点巨大的显性价值早已人所共知,而作为其附加值之一的商标,正受到空前的关注。旅游景点之所以能够引发商标抢注热,主要还与旅游景点的文化延伸价值有关。近年来,“抢注”旅游景点商标“蔚然成风”。到底是谁在“抢注”旅游景点商标?

  据扬州一商标注册代理人透露,这些注册者可分为三大类:一是某些实力企业斥巨资注册。这些公司将其作为一种投资,以后可用于开发,也可用于交易。二是投资公司、开发公司、旅游服务公司自行注册。三就是一些个人注册。

  据介绍,一般来说,注册者偏爱自然山水,历史遗迹的名称,因其既可做商品商标,又可做服务商标。像“瘦西湖”、“个园”、“何园”、“石塔”、“西园”等,是被申请最多的。人文景观(包括相关历史人物)也较受欢迎,不过该类名称一般具有较强烈的政治背景和针对性,商标禁用条款对其有严格限制,申请人需慎重考虑商标的使用范围。

  “商标是越出名越好。”商标注册代理人分析,旅游景点有着天然的高知名度,因此,商标注册人对旅游景点情有独钟。此外,扬州是旅游大市,旅游业的发展必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旅游景点商标顺理成章地受到青睐。一些投资者在其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希望分享旅游市场高速发展的“蛋糕”,于是注册相关商标以待价而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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