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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跳墙”商标在境外遭抢注 聚春园打响保卫战

日期:2008-08-01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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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浙江温州人,名叫姚儒英,想在新加坡抢注‘佛跳墙’商标。”31日,在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工作的方先生告诉记者。
  
  抢注风波乍起

  方先生介绍,他们公司通过专业搜索引擎为客户监测国外商标时发现,姚儒英2006年5月16日通过国际商标局指定在“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欧盟”申请注册“佛跳墙”商标,申请的服务为第29类菜肴、30类饮料调味品与43类餐馆餐饮服务。该商标已通过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审查,并于2008年5月30日公告。新加坡商标公告时间是两个月。

  “佛跳墙”素有“闽菜”之首的美誉,是福州人和福建人的财富,一旦商标遭人抢注,对福州、乃至福建都是一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了解到,姚儒英的登记地址为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某街。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无法联系到姚儒英。
  
  聚春园紧急出手维权

  “佛跳墙”始创于聚春园创始人——福州名厨郑春发之手,福州聚春园为闽菜“佛跳墙”正宗发源地,迄今有100多年的历史。对于此次抢注事件,福州聚春园可否知情?

  “我们公司6月初就发现了,随之委托新加坡聚春园大酒楼提出异议申请。7月29日,我们委托新加坡方面的律师已提出了书面异议,并申请延期。”福州聚春园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苏友中告诉记者,假如再晚两天异议,姚儒英就可能抢注成功了。

  苏友中同时表示,虽然提出异议,但如果要阻止姚儒英成功抢注,还要提出复审等,整个流程下来,大约要花费15万元。
  
  聚春园注册“佛跳墙”商标之困

  “早在1992年,我们就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申请注册‘佛跳墙’商标,但始终注册不了。近些年,仅应对抢注事件,企业就已经焦头烂额。”苏友中说,“佛跳墙”已成为“唐僧肉”,目前仅在国内就有25家企业或个人在抢注“佛跳墙”,每提出一次异议就要花费3500多元,聚春园为此已心力交瘁。单靠一家企业来保护“佛跳墙”商标非常之难。

  苏友中告诉记者,2008年6月14日,“聚春园佛跳墙制作技艺”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经省政府部门认定,佛跳墙的正宗传人杨伟华和罗世伟,也分别在福州聚春园集团公司任餐饮总监和厨师长。然而就是这样一家拥有传统正宗的“佛跳墙”品牌的公司,通过正常的申请注册程序,却始终注册不了“佛跳墙”商标。

  1994年,原聚春园菜馆申请注册“佛跳墙”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以“涉及佛教用语,用作商标具有其他不良影响”为由驳回;2002年,聚春园两次申请注册“佛跳墙”商标,又被国家工商总局分别以“通用菜肴名称”“姚儒英(温州人)申请注册在先”为由驳回。随后,聚春园收到姚儒英的来信,称要以商标入股形式与聚春园合作。近年,佛跳墙还遭受湖南、浙江等省的抢注。其中,广东龙虎豹酒业有限公司已在2004年成功获得了“佛跳墙”商标33类白酒的商标专用权。“我们不知道为何人家能注册,我们公司却注册不了。”苏友中说。

  福州市商标协会会长陈钢铁认为,针对这样的抢注事件,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并施以援手,最好能以省工商局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名义,上报国家工商总局,争取支持。社会力量也应对福州聚春园进行支持。“如果失去了佛跳墙商标,我们愧对祖宗!”(福州日报记者 李智勇 实习生 王建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