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田诉长城“哈弗”H6型汽车两起专利侵权案开庭 本田索赔2000余万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认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哈弗”H6汽车两处结构侵犯其两项发明专利权,故将长城汽车及北京泊示联汽车销售中心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请求连带赔偿损失、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案。
两个案件涉及原告拥有的两项发明专利,分别为第200710008273.0号、名称为“车辆的后部车门结构”,以及第200710161631.1号、名称为“车辆的装饰物安装结构”的发明专利(统称涉案专利)。由于两案涉及的技术问题复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指派王轶凡作为技术调查官协助审理,并于同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原告公证购买的“哈弗”H6汽车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现场勘验,对涉案汽车的相关部件进行了拆卸和组装,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对于技术问题的争议点。
6月20日,案件审理持续了一整天,在下午的庭审中,原告主张被告长城汽车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以及被告泊示联销售中心销售、许诺销售的哈弗H6汽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据此,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损失、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
被告长城汽车公司则主张不侵权抗辩,认为涉案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没有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且原告所主张的损害赔偿数额过高。
被告泊示联销售中心无正当理由未出席庭审,亦未陈述其答辩意见。
该两案庭审持续到18:30,双方当事人就权利要求的解释,涉案产品是否具备涉案专利所记载的“V字形”结构、“伸出方向”、“定位卡定装置”、“止动部”等技术特征,以及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等争议焦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进行激烈的辩论。
目前,该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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