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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荣耀”酒厂商标案终审腾讯胜诉

日期:2021-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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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公司开发的手机游戏“王者荣耀”风靡全国,不料,贵州问渠成裕酒业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酒业公司”)将生产的果酒、白酒等产品也注册了“王者荣耀”商标。腾讯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贵州酒业公司所用商标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却裁定贵州酒业公司没有侵权。


2019年,腾讯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经过两级法院审判,2021年腾讯最终胜诉。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案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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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酒业公司是否侵权,腾讯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意见不一


根据一审判决书,《王者荣耀》游戏在2015年10月23日公布、10月26日上线,而贵州酒业公司在2015年11月19日申请将果酒、蒸馏饮料、葡萄酒、白酒等产品注册“王者荣耀”商标,二者时间相距不到一个月。


腾讯发现“王者荣耀”商标被贵州酒业有限公司注册为酒类产品商标后,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酒类产品商标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贵州酒业公司的商标没有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不违反商标法规定;“王者荣耀”也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受保护作品,因此,维持了酒类产品的商标。


腾讯向法院起诉称,《王者荣耀》游戏是腾讯公司开发、运营的游戏,自2015年10月推出即成为AppStore下载排行榜第一名的软件,具有较高知名度;同时,《王者荣耀》在饮料、餐饮等领域进行了积极开发和合作,如与麦当劳合作推出了套餐、与可口可乐公司合作推出雪碧饮料等,贵州酒业公司的产品容易使公众误认为与腾讯存在特定联系。贵州酒业公司的商标注册损害了腾讯对《王者荣耀》游戏的作品名称所享有的在先权利。


腾讯还认为,贵州酒业公司的商标注册具有明显恶意。除酒类商品的商标外,贵州酒业公司还申请了一系列包含“王者荣耀”文字的商标,如“王者荣耀归来”、“王者荣光”、“荣耀之王”、“王者荣耀1+1”等,其法定代表人陈旗还设立了“贵州王者荣耀酒业有限公司”,具有抢注商标并牟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的意图。


腾讯请求法院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并判令其重新作出裁定。


天眼查APP显示,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成立于2013年4月,其营业范围包括销售酒类等。该公司目前已经更名为贵州乐乐汇贸易有限公司。


法院:基于《王者荣耀》游戏的知名度维护腾讯权益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为,根据腾讯提供的证据,在贵州酒业公司申请“王者荣耀”商标前,《王者荣耀》游戏已获得较高的搜索点击量和广泛的关注度,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这种知名度的取得是腾讯创造性劳动的结晶,其带来的商业价值和商业机会也是腾讯投入大量劳动和资本所获得。因此,“王者荣耀”可以作为作品名称在先权益予以保护。


其次,贵州酒业公司的商品受众与游戏受众的重合度较高,将“王者荣耀”作为白酒商标注册,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为该白酒等商品与腾讯存在特定联系。贵州酒业公司在销售产品时也会利用《王者荣耀》游戏的市场声誉,从而挤占腾讯的市场优势地位和交易机会。


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贵州酒业公司具有主观恶意。


因此,一审法院对腾讯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并判令其重新作出裁定。


然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上诉至北京高级法院。理由是,在商标评审期间,腾讯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证明“王者荣耀”在果酒、蒸馏饮料等商品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王者荣耀》手机游戏与果酒、蒸馏饮料商品差距较大,尚未构成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之情形。


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北京高级法院审理认为,贵州酒业公司的商标注册违反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是基于《王者荣耀》游戏在先著作权,而是基于《王者荣耀》游戏作品名称具有较高知名度,构成在先权益,对腾讯公司的主张予以保护;对国家知识产权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腾讯维护《王者荣耀》手机游戏的商标权的案件不止此一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另一起案件中,“王者荣耀”商标被注册了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等商品,腾讯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亦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