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氏案二审宣判,赔偿 3000 万元
近日,浙江省高院二审宣判了一起傍 " 惠氏 " 品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经过开庭审理,省高院当庭宣判,判决驳回广州惠氏宝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等被告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此前,杭州中院一审判决判出了高达 3000 万的惩罚性赔偿,为浙江省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额最高的一案。
" 惠氏 " 是消费者耳熟能详的美国一个婴幼儿奶粉品牌,已存续近百年,处于全球同行业领先地位。美国惠氏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美国惠氏公司 ")是 " 惠氏 ""Wyeth" 等商标的商标权人。惠氏公司开辟中国市场后,许可国内惠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惠氏上海公司 ")等多个关联公司使用其商标。经过长期经营," 惠氏 ""Wyeth" 商标在中国市场中的知名度不断提升,曾被行政认定为驰名商标。
而 2010 年,广州成立了一家广州惠氏宝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广州惠氏公司 ")。据法院审理查明,该公司长期、大规模生产、销售带有 " 惠氏 ""Wyeth"" 惠氏小狮子 " 标识的母婴洗护产品等商品,并通过抢注、从他人处受让等方式在洗护用品等类别上注册了 " 惠氏 ""Wyeth" 等商标,还在宣传推广中暗示与美国惠氏公司相关联的行为。
但是,后来,广州惠氏公司从他人处受让取得的 6 个 " 惠氏 ""Wyeth" 商标被宣告无效,在其他案件中被最高院判决认定广州惠氏公司使用 " 惠氏 ""Wyeth" 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但广州惠氏公司仍继续使用 " 惠氏 ""Wyeth"" 惠氏小狮子 " 标识来销售母婴洗护等用品。此外,广州惠氏公司还授权了广州正爱日用品有限公司、杭州单恒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等多个公司,在网店上销售广州惠氏公司委托生产的商品,且获利十分可观。
2019 年 1 月,美国惠氏公司和惠氏上海公司向杭州中院起诉广州惠氏公司等 6 被告,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其中包含索赔 3000 万元经济损失和 55 万元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2020 年 12 月,杭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广州惠氏公司等 6 被告共同实施了商标侵权行为,恶意侵权明显。根据该公司大区经理的陈述,被告公司一年的营业额达 6000 万左右,参考同行业的毛利率,一年获利 3000 万。为此,一审适用惩罚性赔偿,最终全额支持美国惠氏公司、惠氏上海公司的诉讼请求,即赔偿 3000 万元和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 55 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后,各被告均提起上诉。
二审中,是否应该适用 " 惩罚性赔偿 " 是庭审的争议焦点问题之一。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目的是防止被告故伎重施,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制度。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广州惠氏公司上诉认为,其使用惠氏标识合理合法,并没有侵权的主观恶意,也没有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审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不合理。
省高院二审经过开庭当天宣判认为,被告侵权持续时间长,获利极大,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的 " 故意 " 和 " 情节严重 " 的要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并无不当。二审法院最终认定,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 Moo Deng商标在泰国首批授予38家实体
- 商业标识中“过度财产化”现象的“原则”治理模式
- 《民国报纸总目》著作权纠纷案
- 传统商标的显著性认定:重视个案事实,克服认知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