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告阿拉斯佳空调公司侵犯商标权 索赔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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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了解到,2009年5月,格力公司经过调查发现,在珠海某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处安装的空调机组上贴有格力的商标。格力公司认为涉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空调机组是由泰安阿拉斯佳空调有限公司生产、苏州金尧彩板净化有限公司销售并安装的。因此,格力公司在申请珠海市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确认上述两公司的行为侵犯格力的注册商标专用权50万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据了解,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格力在行业内的影响,迅速派出法官赴苏州采取证据和财产保全措施,固定证据,并查封、扣押了被告财产。尤为重要的是,通过做金尧彩板净化有限公司的工作,锁定了生产厂家泰安阿拉斯佳空调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中,被告的空调公司则否认侵权,认为其销售给被告苏州金尧彩板净化公司的空调机组是自有品牌的空调机组,与本案涉案空调机组无关。然而,关于涉案空调机组是泰安阿拉斯佳空调公司生产的还是被告苏州金尧彩板净化有限公司自己贴牌的,两被告也各执一词。该案目前仍未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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