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他人与己商标相似 “福奈特”洗衣愤而起诉
字号:
原告诉称,原告是从事服装清洁护理服务的特许经营企业,1997年7月31日在北京成立。1998年4月28日,原告从北京圣洁洗涤有限公司受让了第37类“FORNET及图”商标;同年,又在核定服务项目第37类申请了“福奈特”文字商标,并于1999年2月取得该商标注册证书。原告利用上述两商标在国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在业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2008年2月6日,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在其开设的洗衣店内外擅自使用与原告的FORNET福奈特商标相近的商标进行经营。被告的灯箱广告及手提袋均与原告商标类似,使消费者造成误认。
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误导了广大的消费者,不仅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损害了原告的良好商誉。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
上一篇:
-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本文暂无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