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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屡遭不法商家“克隆” 企业怒告工商局

日期:2008-02-01 来源:江淮晨报 作者:艾裴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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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生产“老奶奶”花生米而闻名的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不堪其他商家侵权“骚扰”,屡次投诉未果,一纸诉状将安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迎江分局告上法庭。1月31日安庆市迎江区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履行行政职责案。

  原告系“老奶奶”的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法定的权利,多年来原告耗巨资打造“老奶奶”的品牌形象,以致“老奶奶”品牌的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不仅为安庆地方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也为安庆市争取了荣誉。2006年“老奶奶”花生米荣获全国首届炒货节的“知名品牌”。

  安庆市工商局于2001年下发34号文件,专题要求保护“老奶奶”商标的专用权,然而仍有众多商家置法律于不顾,为了利益而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2007年1月,原告向第三人书面进行举报,要求对不法商人的侵权行为进行查处,被告相继对几家侵权行为的商家进行了查处,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此,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积极履行了法定职责,对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美中不足的是被告对原告所署名投诉的第三人的违法行为未依法进行查处。

  2007年7月12日,原告再次向被告递交了要求对第三人进行查处的投诉书,书面告知因被告未对第三人依法采取措施导致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进一步升级,再次推出新包装,公然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突出使用了与“老奶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生产并销售与“老奶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再次投诉望被告及时查处。时至今日,距原告投诉已一年有余,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仍在继续并在扩大之中,为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迎江工商分局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立即履行行政职责,对第三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