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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志培庭长: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公布实施,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日期:2008-06-11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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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审委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博士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公布发表谈话。他认为,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环境约束,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建设创新型国家与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人民法院应当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做出贡献,这是义不容辞的职责,是党和国家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待。
    蒋志培庭长分析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要求,认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放在今后维权执法的主导地位,既是对多年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今后法院工作赋予了责任和重担。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应当服务服从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具有战略眼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出色担负起党和国家赋予的重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诉讼需求。在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上,在提高法官素质和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为我国走创新国家之路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上,应当有所作为。
蒋志培庭长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明确要求,要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研究适当集中专利等技术性较强案件的审理管辖权问题,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充实知识产权司法队伍,提高审判和执行能力。战略的这些要求都是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切中要害的具体措施。要摒弃以邻为壑、部门利益,从更高的层次和角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要思想到位、措施得力,在有关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上,不能见识短。
    蒋志培庭长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最高法院根据各部知识产权法律的修改,陆续制定了20余件司法解释,有力规范指导了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但知识产权法律和专业技术等新问题不断出现,适用法律的新问题层出不穷,因此应当按照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工作,提高解释的质量。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等特点,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专家证人、技术调查等诉讼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诉前临时措施制度。改革专利和商标确权、授权程序,研究专利和商标授权和确权案件审理的程序等问题。
    蒋志培庭长认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公布实施,将会对人民法院的改革和审判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具体的要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面临巨大挑战,也将是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提升水平的良好机遇。人民法院和全体知识产权法官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做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