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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维权为高校校名保护敲响警钟

日期:2007-06-29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张海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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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企业大多开始注重保护自己的商标,可一些知名学府、科研机构在保护自己名字、简称、标志方面,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却相对薄弱,高校名称或简称被抢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最近,四川大学与其近邻“川大河畔”开发商因“川大”文字使用涉嫌侵权的纠纷引起业内关注与学术关注。

  日前,备受关注的四川大学状告邻居“川大河畔”楼盘侵犯名称权案,经双流县法院重新审理后有了一审结果:对四川大学提出的200万元巨额索赔,双流县法院全额支持,并判“川大河畔”开发商停止在工程项目名称、楼盘名称及宣传广告中使用含有“川大”的文字,向四川大学公开赔礼道歉。至此,持续了近两年的四川大学与其“近邻”纠纷告一段落,四川大学从发现被侵权、到与侵权企业沟通未果、再到两度对簿公堂的维权经历,也为我国的大学的名称保护敲响了警钟。

  四川大学曲折维权暂获胜

  从2005年10月,四川大学双流新校区旁出现了一个叫“润扬•川大河畔”的楼盘。楼盘售楼处、大门外、媒体广告中,多处可见“川大河畔”字样,开发商的宣传光盘中也强调了四川大学校园内的景致——不高山和江安河。地产商在学校的隔壁借学校的名字搞房地产开发,这件事情很快引起了四川大学校领导们的重视。

  当年11月,四川大学向“川大河畔”楼盘开发商成都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立公司”)发函,指出该公司行为涉嫌侵犯四川大学的名称权。在双方协商未果之后,2006年4月17日,四川大学将川大河畔的开发商——四川润扬集团下属的屹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

  “屹立房地产公司将楼盘命名为‘川大河畔’,并在《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等报刊上大肆宣传,而在这些广告及楼盘中,都属未经许可就使用四川大学的简称‘川大’及其英文全称;此外开发商还多次使用校园山景、水景和标志性建筑等,其用意就是要引起社会公众对该楼盘和四川大学的联想、混淆消费者的视线,借用‘川大’品牌,获取高额利益。”四川大学委托代理人,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涛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状告屹立公司的起诉状中,四川大学明确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并请求法庭判令屹立公司立即停止在宣传中使用含有“川大”的文字,此外四川大学还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200万元人民币。

  2006年9月26日,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川大作为四川大学的简称,是四川大学声誉和信誉的载体,应纳入四川大学名称权保护的范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四川大学损失费20万元。2006年10月8日,开发商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而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一审法院双流县人民法院重审。

  2007年4月,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法院仍旧认为润扬•川大河畔侵犯了四川大学的名称权。法院考虑到开发商在2005年11月经原告书面制止后,仍然继续使用川大河畔的名称销售楼盘,增加了四川大学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失,所以最终支持了原告要求赔偿200万元的诉讼请求。

  对于双流县人民法院的重审结果,润扬集团仍然表示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本案还在审理过程中。

  如果“川大”是注册商标?

  通过法院的判决书,记者发现,法院一直在强调要对四川大学的名称权加以保护:四川大学作为历史悠久的名牌高校,在国内外享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其名称本身是具有较高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国内教育领域及四川省,特别是成都市,社会公众均认为“川大”是四川大学的简称。因此,“川大”应纳入四川大学名称权保护范围。

  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钱明星则认为,名称权是一种人格权,人格权所保护的核心,是人的尊严,独立,自由等人格利益,而从这个案件情况来看,发展商在楼盘当中使用“川大”很难讲对四川大学的这种人格利益有什么侵犯。

  在以名称权保护“川大”陷入争议的同时,很多业内专家都提到了一个更为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途径——注册商标的专有权保护。那么四川大学是否将相关名称在纠纷发生前注册为商标呢?

  “楼盘中之所以出现‘川大’,就是因为我们考虑和这个四川大学紧紧相连。”四川润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赖宗涛表示,有一个百年老校作为邻居,客观上是这个楼盘所具有的得天独厚的优势。此外,他还表示,他们如此取名,也是在咨询了很多法律专家之后慎重做出的决定。因为四川大学并没有申请注册商标,所以当时他们便可以放心大胆使用“川大”二字。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知识产权律师张玉瑞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虽然楼盘坐落于四川大学旁边,但仍不可以用“川大”来命名。因为“川大”并不是一个地名,而是一种知识产权。四川大学对其简称“川大”享有知识产权,具体来说就是一种商业标识权,指四川大学的简称“川大”,在商业领域,应当享有的巨大商誉,其应当受我国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而直到纠纷发生后近一年的2006年9月,四川大学终于申请了商标保护。四川大学将学校简称“川大”及其拼音“CHUANDA”和校徽在尚可注册的所有44类商品、服务上进行了全面注册申请。按照商标注册的程序和周期,最起码到2008年9月才会得到批准。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和“川大”同名的商标已有化工、饲料等三类中的相关项目被外地的公司注册成功,而且注册时间比较早;也有医院和图书馆正在申请以“川大”为名的商标。

  “商标法已经颁布二十几年了,企业都已经很注重保护自己的商标。可一些知名学府、科研机构在保护自己名字,简称,标志方面,意识相对比较薄弱。高校名称或简称被抢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2005年,浙江大学申请全类保护注册商标,最近,北大清华等高校将校名注册为商标。假如四川大学早日将自己的名字注册为商标,这场官司也不会打到今天。”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韦之指出。(记者 张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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