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着手对商标法进行第三次修订简化商标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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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23日表示,此举旨在为中外商标申请人提供更好服务,努力使商标法达到国际水平。“将争取尽快上报国务院审议”。
1982年8月,中国颁布了商标法,这也是改革开放后中国颁布实施的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律。“尽管已经过两次修改,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商标法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修订商标法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周伯华说。
工商总局从2003年开始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工作,除开展调研、论证外,还向有关部门、专家、企业征求了意见,目前已形成修订稿,正在第二次征求国内外有关单位意见。
记者从在长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修订后的商标法有望简化商标申请程序和申请手续,采用一标多类申请和分案申请;同时,进一步拓宽各类商标申请渠道,适时接受电子方式提交的各类商标申请。
目前中国商标确权制度实行“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两审”,以及“司法两审”的“四审终审制”,程序设计复杂。修订后的商标法有望将行政确权程序简化为一级。
此外,修订后的商标法还有望加大对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明确商标侵权行为形式,增加对定牌加工行为的管理,规范商标权利人投诉案件的基本程序和证据要求,提高行政罚款额度和法定民事赔偿额等。
另据周伯华介绍,《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代理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规章的修改、制定工作也正在进行之中。(记者 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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