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在乌干达开启发展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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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的一个代表团与乌干达政府代表及其他利益方参与者本月早些时候在坎帕拉会面,启动该项目。
乌干达登记服务局(URSB)——代表乌干达政府的执行机构——的一份报告声明这样写道:“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增强乌干达的国家能力,以改进经营、管理以及对技术和科学信息的利用,希望在乌干达建立适宜技术基地,通过知识转让和能力建设实现国家增长和发展的目标,通过与国家专家组(NEG)和重要组织互动在技术使用中考虑社会、文化和性别因素”。
WIPO成员国2007年通过了《发展计划》,共有45个建议,目前正在通过与国家项目合作应用于所有的成员国。
WIPO《发展计划》建议:
根据WIPO发展和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的一份执行该45个建议的报告,以使用适宜技术、特定技术和科学信息的能力建设解决确认的发展问题,属于WIPO《发展计划》建议19、30和31。
适宜技术指的是在最大程度上利用本地资源、确保生活基本需求(比如纯净水、食物和能源)的充足供应的技术。
以下摘录自WIPO的《发展计划》:
建议19:启动关于如何在WIPO的职能范围内,进一步促进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知识和技术获取的讨论,以增强这些国家的创新能力和创造能力,同时强化WIPO现行框架内的各种相关活动。
建议30:WIPO应该与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合作,根据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请求为其提供如何获取并利用知识产权相关技术信息的建议,尤其是在关乎请求国特殊利益的领域。
建议31:执行成员国一致同意的项目,促进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比如请求WIPO为获取公众可知的专利信息提供更好渠道。
WIPO驻乌干达代表团由WIPO最不发达国家分部主管Kifle Shenkoru领导。
Shenkoru在坎帕拉举行的执行WIPO发展计划项目的全国会议讨论会中说,发展计划的成功还要依赖于合适的政策和技术。他说,“乌干达是学习创新的典型代表,相关研究已经重新定位于社区需要和社区问题领域”。
WIPO负有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合作,使这些国家从知识产权系统中获利,并参与到国际创新经济中来的职能。
在《发展计划》执行框架下,乌干达通过司法和宪法事务部部长,向WIPO最不发达国家分部提出了请求。该请求经过审查,最终被WIPO选中。
之前该项目的受益国还有尼泊尔、孟加拉国、赞比亚和埃塞俄比亚。任何作为WIPO成员国的最不发达国家都可以申请该发展计划项目。
案例研究
8月11至12日,在坎帕拉举行了执行WIPO发展计划项目的全国会议。会上,赞比亚的一位知识产权专家说明了赞比亚如何从这个项目中获益。他拿出了一份文件,名为“赞比亚在技术转让、发展、本地化和获取上的经验”,这个项目建立了蓄水大坝,用于赞比亚希亚丰加地区的灌溉。
Mohamed Shariff Mohamed Din是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博特拉科学园的顾问,他拿出一份展示马来西亚经验的文件,名为“为经济增长和发展利用知识产权:强调工业产权在国家技术能力建设中的作用”。
在此次全国会议上讨论的其他话题还包括:为了国家发展利用专利;为技术转让而获取并利用专利信息;在大学或者研究机构中建立创新文化。
URSB的声明报告还说,通过对这些案例研究的学习,“乌干达将提升其经营、管理以及利用技术和科学信息的能力,有望在乌干达建立适宜技术基地,通过知识转让和能力建设实现国家增长和发展的目标,乌干达还将能再次利用其获得的能力,以解决其他不同行业面临的问题”。
WIPO将为该项目投入共467992瑞士法郎的成本。URSB还得调动资源雇用支持人员,支付商业计划执行成本,支付该计划的宣传成本。该计划预计将持续36个月。(编译自ip-watc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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