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特野马与四川野马的“野马”商标之争中意识到:品牌“走出去”,商标须先行
提及“野马”汽车,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大概是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旗下的高性能跑车品牌“野马 Mustang”。殊不知,在中国四川也有一匹“野马”,而且早在1986年便获准注册了“野马”商标。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被判令停止侵犯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向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国外遭遇商标抢注的情形屡见不鲜,不少企业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的“Mustang”品牌在国外被他人在先注册相关中文商标“野马”,给中国品牌也提了个醒,一旦商标被抢注,无论被抢注企业采取何种措施都将花费较大成本,甚至延缓其进军国际市场的步伐。笔者认为,无论是国企还是外企,在拓展国际市场之前必须做好知识产权布局的工作,以防遭受竞争对手的狙击。企业进军国外市场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序推进本国及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注册申请工作,及时申请注册与核心品牌对应的外文商标。
商标在国外遭抢注后,一般有3种解决途径,即赎回商标、放弃市场或更换商标。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后,国内企业要想进入该国外市场,要么花重金买回商标权,要么放弃该市场,面对抢注人开出的天价转让金和放弃该国外市场的两难抉择,企业往往陷入发展困境,多数情形会遭遇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若更换商标则将导致企业为打造该品牌投入的沉淀成本全部归零,不仅对已有的无形资产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也会影响品牌的国际化发展。
很多品牌在海外遭遇商标抢注纠纷后,往往会处于较为被动的境地,而且由于各国商标制度的差异,在确权纠纷程序成功追索商标权益的难度较大。笔者认为,这一现象的出现,更多的是由于品牌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所造成。与其被抢注后花费大力气举证证明自己的在先权利以及抢注者的恶意,不如在品牌知名度形成的初期预先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网,使抢注者没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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