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专家介绍机密信息与商业秘密
在印度,机密信息与商业秘密还算是一种新鲜事物。对于大部分人来讲,机密信息并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而其所蕴含的商业价值也未得到充分的开发。
虽然商业秘密与机密信息表面上看起来差不多,但实际上这两个概念有着非常大的差距。企业通常都会为其自身的设备与产品申请专利,并以商业秘密的形式来为相应的方法与工艺提供保护。举例而言,所有人都知道大名鼎鼎的可口可乐,而制造这种饮料的工艺就属于商业秘密。
另一方面,机密信息则可能会含有那些对于公司来讲至关重要但是却与其产品或制造工艺毫无关联的信息。机密信息包括会计报表、雇佣合同、客户与供应商列表、贸易策略以及类似的文件。之所以这些信息对于企业来讲很重要,原因就是一旦这些信息对外进行了公开,那么此举极有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发展或者被竞争对手所利用。
尽管从理论上来讲,所有的商业秘密都可划分成机密信息的范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机密信息都可视作为商业秘密。例如,如果一名技术人员带着原企业的信息加入了一家新公司,那么其就相当于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泄露了机密信息。
此前,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曾将商业秘密定义为“员工所采取的那些未向他人泄露过的公式、技术专有知识或者商业模式与方法”。
印度与其他国家的立法状况对比
众所周知,美国自1979年起就实施了用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印度当前却还没有出台任何一部有关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而只是会利用其它法律(诸如《合同法》《版权法》《外观设计法》《信息技术法》以及普通法)来提供保护。
而与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以及英国的《数据保护法案》等涉及到数据保护的法律相比,在欧盟与英国开展业务的公民与企业将拥有更多的权利(诸如高级别的隐私保护),因此在未取得数据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公开数据。显然,印度应该积极借鉴这些国家的先进经验,争取让本国的法律制度早日与其顺利接轨。
(编译自www.monda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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