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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2年至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121件,审结2094件,同比分别增长33.3%、37.5%。从案件类型分析,以去年受理的864件一审案件为例,专利权案件157件,占18.2%;著作权案件393件,占45.5%;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274件,占31.7%;其他类型案件40件,占4.6%。
在通报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相关情况后,市中院民三庭庭长林青青公布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件集中在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专利、知产行政诉讼、假冒注册商标等涉及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既有民事,也有刑事、行政案件,具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案情疑难复杂等特点。
其中,2012年11月8日,由原告微软公司提起的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可谓是“血”的教训。众所周知,原告微软公司享有Microsoft Office、Microsoft Windows Server、Microsoft Visual Studio、Microsoft Windows系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依法享有复制权以及许可他人行使复制权并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而被告温州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复制、安装并使用了上述计算机软件,侵害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
市中院对被诉侵权计算机软件进行了证据保全。经查找并由双方当事人确认,被告有多台终端电脑、服务器电脑复制、安装并使用了被诉侵权软件。随后,法官随机抽检了部分电脑,对被抽检电脑的软件安装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制作了证据保全笔录。经核实,被抽检的电脑上大量安装了微软视窗操作系统、Office、SQL server、Visual Studio等软件,而被告表示仅能提供购买一套正版XP操作系统的相关证据材料。
最终,经市中院委托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人民币30万元并向原告购买正版软件。
林青青说,近年来,温州地区企业对于商标、商号、专利的保护意识日渐增强,但对于尊重他人(主要是外国软件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意识仍相当薄弱。2012年以来,立案受理并结案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为7件,总标的高达1310万元。一些大规模应用计算机局域网的企业使用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系统软件、办公软件、设计软件,构成了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害。
经前期审理发现,这类案件的被告均为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且索赔额均高达数百万元。而微软公司这起案件的解决,给类似企业敲响了警钟。作为软件用户,应当主动使用正版计算机软件,降低企业的被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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