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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媒体称韩国成软件“盗版强国”

日期:2008-09-04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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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中央日报》9月3日报道说,国际商业软件联盟(BSA)今年5月发表报告称,在韩国,软件的盗版率达到43%,这一数字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8%。由于非法复制,软件行业的损失高达5400亿韩元(约合37.8亿人民币)。与去年发表的统计数字相比,增加了1000亿韩元。

  报道称,计算机程序保护委员会今年上半年调查了韩国的991个组织机构,其中有3/4正在使用盗版软件。甚至呼吁要保护知识产权的政府机关也在堂堂正正地使用盗版软件。报道援引计算机程序保护委员会事务局长李日久(音)的话称:“被查出的盗版软件使用案件有23190件,涉案金额高达155亿韩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增加了12%。”

  韩国版权团体联合会称,2007年因非法复制造成的电影产业损失额为3390亿韩元,超过录像及DVD销售额。在韩国的电子商业街或者地铁站,盗版软件和电影光盘等也都公然销售。一些电脑销售店主虽然也知道安装盗版软件非法,但为了销售产品,也会根据客户的需要予以安装。一名大学生告诉记者说:“正版软件实在太贵,而盗版软件既便宜,且质量也不错。我们也都知道应该维护知识产权,但是也应考虑到消费者的承受能力。”

  李明博总统在新政府上台伊始也曾表示:“5年内扶持10家企业进入世界软件行业的100强”,并承诺打击盗版等侵权行为。今年6月,韩国检方起诉了5家大型网络硬盘企业。这些企业招募数百万会员,任由会员下载影音文件,并从中获取巨额利润。韩国法院还曾于7月10日对非法制造和传播盗版电影文件的盗版经营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4个月,并处以1千万韩元的罚款。韩国一些民间团体也在协助政府监督盗版行为。

  尽管政府和民间的努力使盗版率有所下降,但是随意盗用别人软件的事例数量和金额却有增无减。《中央日报》评价说,被称为信息技术强国的韩国,在“知识信息盗用”方面也算得上是“强国”。韩国政府只是有时候会呼吁禁止盗版软件的使用,但是国营企业都对使用正版软件持消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