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辅佐法官提议禁止授予胚胎干细胞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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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院的辅佐法官表示,基于伦理原因,应该禁止所有涉及胚胎干细胞技术获得专利。但《自然》期刊上发表的一封信中以及在伦敦的一场情况说明会上,主要的干细胞科学家都表示,这会为寻找失明和脊髓受损之类等疾病治疗方法的制药企业带来灾难。
“如果欧洲法院遵守了辅佐法官的意见,那么实际情况是,欧洲所有涉及人类胚胎干细胞的专利都将会被淘汰”,剑桥大学干细胞研究中心的Austin Smith是上述信件的13位署名者之一。
“这将会把欧洲推向巨大的劣势中。”
干细胞技术一直备受争议,因为某些细胞株源于胚胎。
胚胎干细胞来自于人类刚刚几天大的胚胎组织,它能够产生出身体内的任何一种细胞,科学家们一般从生育诊所的试管受精尝试之后,得到一些遗留的干细胞,不然这些干细胞也会被扔掉。
两家美国公司--先进细胞技术公司和杰隆公司最近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将人类胚胎干细胞用于后期的人体治疗试验。其他很多企业也在欧洲从事干细胞方面的研究。
这些企业包括美国药品巨头辉瑞公司、英国瑞典公司阿斯利康、瑞士制药商罗氏、法国公司Cellectis公司和一家名为Avantea的意大利小型生物公司,这位科学家说道。
德国的科学家几年前提起的一项专利遭到绿色和平环境组织的质疑,这一旷日持久的法律斗争现在处于最后阶段,欧洲法院对此案尚未做出最后判决。
负责此案的欧洲法院辅佐法官Yves Bot上个月表示,站在伦理立场上,使用胚胎干细胞的专利申请应该被禁止。
欧洲法院是欧洲的最高法院,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维持辅佐法官的意见,预计未来几个月会对此案做出判决。
Smith以及同样在信件中署名的欧洲各个地方的主要干细胞研究员认为,赋予专利权是发展新疗法的关键一步。
他们认为,如果不授予专利保护,制药企业将不会对这项研究进行投入,也不会对发展干细胞疗法所需的干细胞制造技术进行投入。
他们写道:“创新企业必须以专利保护作为激励,才能在欧洲发挥积极作用。”
国际干细胞研究协会(ISSCR)认为,禁止对干细胞授予专利的举措将会阻碍在潜在的救生疗法的投入。(编译自www.reut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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