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 Gaga争得同名基金会域名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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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ladygagafoundation.com是2015年12月23日提交给WIPO的域名纠纷的标的。
根据WIPO的纠纷裁决,ladygagafoundation.com域名由美国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的黛博拉.阿兰(Deborah Allen)提出申请注册,目的是撰写博客,也可能在未来卖出该域名。
WIPO纠纷裁决的背景部分这样写道:“申请人Stefani Germanotta(艺名lady Gaga)是一名演员和唱片艺术家,也是世界上最为知名的艺人之一。Lady Gaga的所属公司,申请人Ate My Heart公司,获得了多项LADY Gaga标志的商标注册。LADY Gaga标志涉及娱乐服务、服装以及其他的商品和服务,其首次商业使用可以追溯至2006年9月。2012年,申请人Lady Gaga和其母亲共同创立了Born This Way非营利基金会,致力于‘鼓励自我表达、促进公民参与、传授倡导能力,让年轻人获得技能和机会,激发他们创造更勇敢更温暖的世界。’Born This Way基金会的网站地址是‘www.bornthisway.foundation’。网站主页是Lady Gaga的一幅漫画。”
系争域名于2015年11月15日获得注册。WIPO裁决中称:“ladygagafoundation.com网站上有一幅与Born This Way基金会网站上的Lady Gaga漫画基本相同的漫画。被申请人的网站在其显著位置声明ladygagafoundation.com正在出售,要价100万美元。‘联系我们’超链接中重申了100万美元的出售价,还有‘可议价’字样。”
12月1日被申请人收到一封停止函,被申请人回复道,ladygagafoundation.com正在出售,已经收到两个要约(分别为7000美元和4000美元),不过她更愿意将网站卖给Lady Gaga的基金会。
在收到停止函后,ladygagafoundation.com网站上新增了几篇博文,标题是“本站将卖给Lady Gaga”,还有几篇博文宣称,Lady Gaga和其母亲在“律师、曝光度和咨询上比在慈善上花费的更多”。
WIPO纠纷解决组认定ladygagafoundation.com域名是恶意创建的,而且容易造成混淆,“申请人Lady Gaga很显然对注册商标LADY Gaga拥有权利,ladygagafoundation.com完整地将LADY Gaga这个显著商标加入到其域名中,然后加上了描述性词汇‘基金会’。在WIPO纠纷解决组看来,新加的描述性词汇根本没有削弱两个域名之间容易造成混淆的相似性。”
WIPO纠纷裁决称,被申请人并没有回应申请人的主张。但是在2016年1月20日收到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的“缺席被申请人通知”之后,被申请人发给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一封邮件称:“我通过go daddy域名注册公司合法买下这个域名作为我的博客,任何人都无权夺走。”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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