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百味起诉印度税务部门
美国快餐连锁店赛百味将印度间接税部门告上法院,指控其在未发出任何通知之前强迫其缴纳差异性的商品和服务税(GST)。
赛百味系统印度公司(Subway Systems India)在向印度旁遮普邦和哈里亚纳邦高等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中称,税务部门已经就知识产权课税问题向公司高层发送了多张传票。
该公司还表示,税务部门在没有遵循任何适当程序的情况下不断发送传票。这家总部位于美国米尔福德的快餐公司表示,尽管公司向税务机关解释了一件提前裁决申请正在等待处理,但后者还是发送了传票。
在受理赛百味的诉状后,高等法院认为必须给予赛百味适当的时间来陈述案件。法院已要求赛百味提交所有事实,在此之后,主管机关将通过发言令(speaking order)来裁决这个问题。
法律专家表示,这意味着税务机关在案件裁决前无法进行任何追偿。
纠纷源于知识产权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征税问题。
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在印度运营的快餐、酒店和科技公司等跨国公司早已被税务人员盯上。
税务部门质疑协议的性质,希望对跨国公司的收入或特许权使用费征收18%的GST。
大多数跨国公司支付大约12%的GST,因为他们声称他们不会转让品牌名称或允许印度实体永久使用该品牌名称。跨国公司声称“使用品牌名称的权利”和“转让使用品牌名称的权利”之间存在差异,因此特许权使用费的GST税率也应有所不同。税务部门声称,这只是税收套利的说辞。
在特许经营模式下,跨国公司允许印度公司使用其全球品牌名称经营特定门店、酒店或实体。对此,特许人或跨国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利润或特许权使用费或其他收入。
为赛百味辩护的律师称,在没有逃税的情况下,调查是无法启动的。
他称:“赛百味高层管理人员收到了大量传票,税务机关在没有发布任何说明理由通知和发言令的情况下要求他们支付大笔费用。在某些情况下,尽管提前裁定的申请正在等待处理,但税务机关没有给予赛百味任何喘息的时间并发出了大量传票。”
在印度,跨国公司采用不同的特许经营模式。大多数跨国快餐连锁店——汉堡、比萨、咖啡、三明治——往往允许微地理(micro-geography)排他性经营。例如,汉堡店可以允许一个加盟商在孟买的彻克盖特经营,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允许另一个加盟商在同一城市的纳里曼点经营。
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都会提到合约为99年左右。税务部门声称,这在本质上只是一套说辞。在税收框架下,合同的措辞方式就决定了税率。
税务部门希望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审查这些合同,也就是说,合同是否仅仅是为了节省课税而以特定方式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