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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布“海关2008年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日期:2009-04-18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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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4月15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海关法制工作会上公布了“中国海关2008年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上海、深圳、北京、青岛、宁波、重庆、广州、杭州、黄埔、福州、厦门、拱北海关获此殊荣。2008年,中国海关再度被中国外商投资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知识产权保护最具执法效率部门。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海关总署于2008年11月出台了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加大对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力度,促进我国自主品牌企业发展”为其中之一。在此次评选出的“十佳案例”中,有5个案例涉及对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现了海关总署在加大国内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国内企业自主创新、鼓励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方面的决心和努力。

  此外,“十佳案例”中还有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案例以及反映与公安机关等其他执法部门积极开展执法协作、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充分运用风险分析技术、通过邮递快件渠道查获侵权商品、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合作打击侵权行为等工作的案例。

  据悉,2008年,全国海关共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11135起,查获侵权货物数量6.5亿件,案值近三亿元人民币,案件数量及查获侵权货物数量比2007年分别增长了49.3%和93.5%。在加大国内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力度的同时,中国海关还与美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记者 蔡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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