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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控告侵权案 港澳陪审员参与审理

日期:2015-12-1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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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南沙区法院第二审判庭一起知识产权案开庭,原告为国际知名的“LOUISVUITTON”公司(下称“LV公司”),起诉广州一家珠宝公司及北京一家个体户,认为被告的产品存在侵权。由于被告之一的法人代表为香港籍,所以此次案件的陪审员是香港籍人士。南沙区法院在全国率先确立港澳陪审员制度,今年3月,全国第一宗港澳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就在该院审结。

  去年5月LV公司发现,广州市卓尔珠宝有限公司(下称“卓尔珠宝”)在北京的一个黄金珠宝商城开设了一个专卖柜台,柜台由个体工商户北京兆嘉玉福商贸中心(下称“兆嘉玉福”)注册并实际经营。该柜台在售的一种耳饰,设计成英文字母“L”和“V”叠合起来的模样,产品注明是卓尔珠宝生产的。

  原告LV公司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LV公司的注册商标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制止侵权所花费的合理开支等共66万元。

  被告之一卓尔珠宝称,涉案产品并不是该公司生产并销售的,他们对兆嘉玉福出售该产品的行为也不知情,所以己方不应承担责任。

  被告兆嘉玉福表示,LV公司的注册商标是指平面标识,而己方的商品是立体的,只是样子类似字母“LV”,商品的商标并没有使用“LV”的标识。

  在昨日法庭调查环节,审判长吴翔将双方的争议焦点归纳为卓尔珠宝是否构成侵权和赔偿数额计算问题。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此案审理特殊之处,是陪审员由香港籍人士担任,因为被告卓尔珠宝的法人代表为香港籍。该陪审员陈丽芳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董事长,标准的“穗港通”,每周二至周五在南沙办公居住,周末和周一在香港处理日常事务。长期两地来回跑,她对自己的角色定位为充当两地对接的“桥梁”。

  据了解,涉及港澳案件的,可以由港澳籍人士担任陪审员,这一制度于去年9月正式实施,南沙区法院是全国第一个确立港澳籍陪审员制度的法院。

  特别看点

  5名港澳陪审员均是企业管理层

  去年9月1日,《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正式实施,确立了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制度,同时也规定,港澳籍人民陪审员主要是参与审理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同年11月25日,经南沙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5人成为首批港澳籍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

  据介绍,由于港澳陪审员主要参审民商事案件,所以在选择港澳陪审员时,也要求有一定的企业经验和知识背景。首批5名港澳陪审员全都是两岸三地的企业管理层人员,且均是南沙区政协委员。5人中,3人为港籍,2人为澳籍。港澳陪审员王明焱在南沙一家化工企业有着近十年的管理经验。在王明焱看来,每个港澳籍人民陪审员最起码要精通普通话、粤语、英语,而且需要具备国际惯例、金融、财会等相关领域知识,“国际视野”和“丰富民商事审判经验”是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