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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同仁堂”商标

日期:2014-09-03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刘冠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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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同仁堂”属中药行业的知名品牌,一男子在自己经营的印刷店非法印制有“同仁堂”注册商标的外包装,并销售给假药制造者牟利。2日,广州市越秀法院对被告人孙某义因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孙某义利用其租赁的“广州市越秀区佳宏鸿泰印刷代理服务部”伪造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同仁堂”注册商标的外包装纸盒、标签、标识共计27790个,并销售给同案人李某华、李某金(均另案处理)销售假药“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经网上追逃,被告人孙某义于2014年5月7日被公安人员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孙某义表示认罪。其供述称,从2013年9月开始印制“同仁堂”商标,当时李某金要求印制“同仁堂”商标,由于李某金提供了样版,说是给正规制药厂家用的,其就轻信了。孙某义共收取了李某金的货款13000元,牟利约4000元。 

        另据了解,李某华、李某金从市场上购进乌鸡白凤丸,取出药丸后,自行增减配方,调配出与安宫牛黄丸差不多味道的药丸,再烧熔白蜡成丸,最后用从孙某处购得的带有“同仁堂”标识的药盒包装好,以每粒约20元的价格销售。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