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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诉多家“山寨”手机店打维权之战

日期:2012-11-05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林晔晗 钟紫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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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步步高公司)将东莞三家手机店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停止商标侵权,并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1月1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这3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步步高公司诉称,其系列产品多次被认定为“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其向国家商标局在多类别商品上申请注册了“步步高”、“BBK”商标。东莞市清溪毅龙手机店、东莞市国宇手机配件店、东莞市谢岗天鸿通讯器材店销售假冒、仿冒“步步高”、“BBK”注册商标的侵权手机产品。这些“山寨机”市场进价极低、获利巨大,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严重侵害了其品牌形象和声誉,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步步高公司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在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赔偿原告损失5万元。

  在当天的庭审中,三被告均没有到庭参与诉讼。

  步步高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当庭出示了其授权人员在三被告处所购买的侵权手机,称该手机机身正面、手机内侧、外包装等,均使用了与其公司“BBK”商标近似的标识。

  记者在现场看到,涉嫌侵权的手机上的标识实际为“EEK”或“BBR”。

  步步高公司称,其公司的“步步高”、“BBK”商标标识特征显著,易于识别。步步高的正品手机价格均在1000元以上,而“山寨机”仅为300至400元。被告作为专业手机通讯产品零售商,对步步高公司商品的品质、市场统一零售价格等十分清楚,其主观上亦对其侵权行为十分清楚,侵权故意明显。

  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闻观察■

  打击“山寨机” 维权路漫漫

  目前在国内手机市场上,各种“山寨机”大行其道,不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侵犯一些正规手机厂家的合法权益。由于这些“山寨机”的生产、销售比较隐蔽或者规模较小,点多分散,给正规企业的维权带来很大的难度。

  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统计,目前该院受理的步步高公司维权的案件共有7宗,其中已调解1宗、撤诉2宗,“oppo”欧珀公司维权案件有8宗。另外,该院立案庭还有步步高和“oppo”欧珀待立案件35宗。

  据步步高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罗律师介绍,目前步步高公司在东莞已对超过10家手机零售商涉嫌侵权的行为进行起诉,其中部分案件已进行和解处理。

  罗律师透露,“维权之路”并不好走。案件事实的查明对于维权者及法院都存在许多的障碍,因被告拒不到庭,包括被告的销售记录、销售成本、持续侵权时间等,均难以核实证明。

  同时,罗律师表示,要发现侵权产品具有一定的难度,普通老百姓用肉眼恐难辨别真假,现实中消费者购买产品时以为是正品,后找到正牌代理商核对才发现是“山寨机”的案例并不少见;另外“山寨机”的销售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很多销售场所并不规范,维权者要证明其侵权难度较大。

  “希望法院的判决能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让正在侵权的或潜在想侵权的商家自觉、自动地停止侵权行为,尊重商标权。”罗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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