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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聚德打“假鸭子” 秀水店称无奈侵权

日期:2009-03-31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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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秀水市场六楼的全聚德烤鸭店是“冒牌货”,正宗全聚德公司到法院“打假”,将富兰克餐饮公司以及秀水市场和市场产权人新雅盛宏房地产公司一并推上被告席,并索赔50万余元。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被告方称他们是迫于无奈才使用了前经营者遗留下的全聚德标识。

  据全聚德公司说,2006年8月,公司曾许可北京一家餐饮公司在秀水街开设分店,但该店在去年5月已停止营业,双方合作关系也随之结束。去年9月10日,公司发现富兰克餐饮公司宣称“全聚德秀水店开业在即”。公司立即致函对方,而对方并未停止侵权行为。该店开业后主营烤鸭,而且在平面广告、餐馆门口及店内装潢装饰、菜单、餐具、员工工牌均含有全聚德文字或标志,销售经理的名片上更是注明“北京全聚德秀水店”。全聚德随即将富兰克公司告上法院,他们认为秀水市场和市场产权人审查不严,也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全聚德为此要求富兰克公司等三方返还炉具、停止使用全聚德商标,并赔偿50万余元。

  “我们无权对前承租人遗留的广告、标志还有物品进行处分!”对于原告的指控,被告方在庭审中始终显得理直气壮。据秀水市场产权方新雅盛宏房地产公司说,2006年8月25日,他们与全聚德及前承租人北京恒丰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确认了三方合作关系。此后,恒丰泰公司因与股东以及原告发生财务纠纷最终关门走人。然而,三方之间的经济纠纷至今仍在处理中。在双方权利义务未明确情况下,被告无权贸然处理恒丰泰遗留财产。该代理人还表示,全聚德公司与恒丰泰公司曾约定,在双方合同解除后,全聚德应当摘走“全聚德”的牌匾,恒丰泰公司应当拆除与“全聚德”商标有关的物品。目前之所以有关“全聚德”的广告、标志等仍在原处未动,是因为双方怠于履行各自义务。此外,公司在与富兰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中,对该场地应当注意的事项进行了约定。公司也一直提示富兰克公司不要使用前一承租人遗留的物品,不要冒用“全聚德”标志。因此,他们已经尽到了对第一被告的警示注意义务。

  对于以前发生的经济纠纷,全聚德认为与此次侵权行为没有关系。法院将继续审理此案。(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