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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中、日商标抢注现象

日期:2012-04-05 来源: 作者:张娣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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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日本大臣公开指责中国企业将日本产品与地名抢注成商标。事实上,日本抢注中国商标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据媒体报道,近日日本经济产业相枝野幸男就所谓日本商标在华遭抢注一事发表了一番言论。他说:“事态很严重,如果这样的事横行,我想问(对方)难道就没有国家自尊心吗?”枝野幸男的言论一出,立即引起国际舆论关注,并遭到了中国社会各界的质疑与反对。

  专家表示,日本政府高官如此公开表态批评中国商标侵权,实在是很不合适的。殊不知,近年来日本抢注中国产品名称与地理名称等现象并不少见,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中国四大古典文学名著被日本动漫公司抢注为动漫游戏商标、天津“狗不理”在日本被注册为调料品商标等……

  专家表示,对中、日商标抢注之战,双方政府应当理性看待,冷静处理,互相指责对双方均无益处,商标抢注现象应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解决。同时,该事件应当引起中国企业反思,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谨防自己的权利被海外抢注。

  中国保护日方合法权益

  近日,日本《读卖新闻》报道称,日本不少品牌与地名在中国被注册成商标,很多日企担心自己的产品出口到中国时,会因商标被注册而导致无法销售。日本经济产业相枝野幸男日前在出席参议院预算委员会讨论时表示,希望中国改善商标登记和使用的相关制度。

  实际上,日本政府、企业指责中国商标抢注一事并不突兀,有关两国之间知识产权纠纷也不断发生。记者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不少日本企业在中国提起了有关商标侵权诉讼,中国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保护了日方的合法权益。这其中比较有名的就是“蜡笔小新”商标事件。

  1996年1月,广州市一家眼镜公司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提出了“蜡笔小新”图形和文字商标的注册申请,该商标于1997年6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婴儿服装等。后几经转让,江苏蜡笔小新服饰有限公司成了该商标的权利人。2004年2月,国际影业有限公司自称为《蜡笔小新》权利人,向商标局提出了撤销“蜡笔小新”商标的申请。2005年9月,商标局作出了维持该商标继续有效的决定。该公司不服商标局的决定,以“蜡笔小新”图形和文字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为由,请求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撤销该商标。随后,商评委作出裁定,认为“蜡笔小新”商标在规定期间内未进行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因此对该商标予以撤销。蜡笔小新服饰公司不服商评委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2年3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驳回了蜡笔小新服饰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商评委的裁定。

  日本地名众多,这也成了国内一些商标抢注者的目标。作为日本香川县特产的赞岐面条,就曾在中国被抢注者以“讃岐乌冬”的名称提起注册申请。2006年2月,上海市某个体户申请注册“讃岐乌冬”商标。2009年5月,商标局发布了相关公告。同年8月,日本香川县地方政府和业界团体等联合提出异议。商标局认为,“赞岐”是日本历史悠久的地名,“乌冬”是日本的特色面食,更是“赞岐”地区的著名特产,在中国,“赞岐乌冬”已经作为日本的特色面食为人们所熟知,因此注册此商标容易误导消费者。2011年7月,商标局驳回了“讃岐乌冬”的商标注册申请。

  日本抢注中国商标屡见不鲜

  虽然日本地名、产品名称等在中国被抢注偶有所发,但是中国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并保护了日本有关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利。但是,当中国企业走出国门时,在日本也遇到了许多“洋李鬼”,日本抢注中国地名、产品名称和文化遗产名称等现象屡见不鲜。

  作为中国古代文化艺术的瑰宝,四大古典文学名著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学界的地位毋庸置疑。但正是被人们奉为文化遗产的这四部经典之作,却被日本的动漫公司抢注为动漫游戏商标。

  2002年12月,日本光荣株式会社(Koei)申请注册了“三国志战记”商标,2004年3月又相继申请注册了“三国志———驰骋沙场”、“三国志战记”、“三国志网络”、“三国志无双”等8个系列商标和“孔明传”等商标。2004年3月,巨摩公司申请注册了“西游记”、“水浒传”、“三国志麻将”、“巨摩三国志麻将”等商标。2003年5月,科乐美公司(KONAMI)申请注册了“幻想水浒传”等商标……这几家企业都是日本知名的游戏公司,他们将商标抢注的目标对准了中国的古典文学名著。为此,有业内专家认为,这些企业的行为无疑是出于商业目的,因这些中国古典文化资源在国际上享有深远的影响,注册成商标后对于品牌的推广极为有利。

  日本抢注中国商标的现象还表现在餐饮行业上。中国饮食文化的博大精深也吸引了日本企业的商标抢注目光,中国国内企业也在日本打响了一场场维权的战争。

  上个世纪80年代,原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集团公司(下称狗不理公司)与日本大荣株式会社合作,但从此“狗不理”商标在日本遭到了一连串的抢注。1989年,日本和光堂株式会社将“狗不理”注册为商标。1994年,“狗不理”在日本被注册为调料品商标。1995年,狗不理公司的合作伙伴大荣株式会社在餐馆服务上注册了“狗不理”商标。2002年,“狗不理传说”商标在日本被注册。

  随后,这个有着百年历史的天津餐饮品牌打响了一场跨国商标维权。狗不理公司采取了诸多措施进行维权。在多次协商谈判后,大荣株式会社最终决定放弃续展“狗不理”商标。2005年9月1日,狗不理公司正式向日本特许厅(日本政府主管知识产权的机构)提交“狗不理”第43类注册申请,2006年9月29日商标注册成功。

  事实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国地名、产品名称和文化遗产名称等被日本抢注的现象很多,而中国企业海外维权的成本很高,导致中国不少企业吃了大亏。

  抵制商标侵权须国际合作

  一方面,日本政府大臣公然指责中国侵犯日本商标现象严重,另一方面日本企业或个人又不断抢注中国商标。双方都各有委屈,都有抱怨。面对这种现象,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陶鑫良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本国或者他国的知名品牌在本国抢注商标的现象,世界各国多有发生。针对知识产权领域内和国际经济贸易中经常发生的这种社会现象,需要根据各国相应的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依据其实体法律规定与程序法律程序规定进行救济,这样才能依法处理这些具体案件。

  “商标注册有很强的地域性,因此各国的商标注册授权门槛既遵循了国际共性,也具有各自个性,还反映了地域差异。譬如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陶鑫良表示,知识产权是企业市场竞争的有力工具,被侵权者完全可以依法主张与维护自己合法的知识产权。

  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当前对商标的假冒、侵权行为往往不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问题,有国际化的倾向。一方面是利益的驱动,另一方面,还与国家间、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公众对知识产权认识的差别有关,与公众对其危害的认知水平,与民众的消费心理、消费水平有关。西方发达国家已实施商标制度上百年,同样存在商标假冒、侵权和恶意抢注的情况。因此,解决商标侵权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这也需要各国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方面进行合作。其实,中国用了短短30年时间就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出台并不断完善了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并且通过行政和司法途径解决了大量知识产权纠纷,使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这些在国际社会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近年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公布典型案例,用以指导提高全国的司法保护水平。随着各方面的努力工作,经过一定时间,中国对商标的假冒、侵权以及恶意抢注行为一定会逐步得到扼制。”程永顺表示。(知识产权报 记者 张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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