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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中国死海”商标权 “重庆死海”消失了

日期:2008-06-18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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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死海水世界的招牌已更换成福星水世界



原先死海水世界的路标已全部更换


  昨日,一读者来电,称自己是“重庆死海”的会员,可近日听朋友说“重庆死海”没了。记者调查后,发现“重庆死海”侵犯了“中国死海”的商标权,现在更名了。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九龙坡区滩子口的“重庆死海”,发现门口上写的却是“福星水世界”。保安称,这里就是以前的“重庆死海”。附近的市民证实,原来路口的标志就是“重庆死海水世界”。

  记者了解到,改名跟一场官司有关。去年底,“重庆死海”被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的“中国死海”起诉到法院。死海旅游度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死海公司)知识产权顾问周敏称,“死海”二字既是该企业的企业商号,也是他们用于旅游度假等综合服务项目上的商标。从该旅游项目启动至今,他们一直使用“死海”商标、商号及与“死海”相关的广告语,并进行持续的、大量的宣传。截至2006年底,该公司为宣传“死海”品牌,投入的宣传费达5683万元。通过大力宣传,“死海”商标、商号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大幅提升,获得了大量的荣誉,其中包括在2005年被评为华西人气景区精品榜年度精品景区、2005年被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为AAAA级旅游风景区、2006年被列入“中国著名品牌”等等。“死海”品牌已为相关公众所知悉,成为旅游服务的知名品牌。

  死海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先后也在重庆地区打了大量广告。去年,他们发现重庆海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尊公司)也在重庆媒体打广告、设路标,称自己是“重庆死海”,而这些都未得到死海公司的授权许可。周敏称,他们向海尊公司提出:立即停止侵权,拆除标注有“死海”字样的路牌、灯箱及其他宣传物;承担死海公司的调查取证费用及其他损失费共计10万元。

  今年3月,该案在市五中院开庭。双方在上个月达成调解协议:海尊公司拆除标有“死海”字样的路牌、灯箱及其他宣传物,并承诺以后非经死海公司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死海”字样。死海公司自愿放弃10万元索赔。

  “目前是我们公司在经营这个水世界,招牌等全部改了。”福星集团董事长秘书李奕称,“重庆死海”的会员卡仍然可以使用,会员们在7月1日福星水世界正式开业后就可前去消费。 (记者 莫雪庆 陈启宁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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