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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对我公司开发的软件进行盗版销售是否构成犯罪

日期:2009-02-01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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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


各位律师老师好。我曾经自己公司开发的软件现在被别人公开进行盗版销售,而且销售方还自行进行软件升级,估计是盗窃有我的源代码。这个事情大致已经有3年了,我最近才发现。请问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版权律师回复:


您好!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所述的销售盗版软件的行为可能已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或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建议您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2008-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