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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ea”商标在境外遭双重注册企业自主知产保护仍欠缺

日期:2009-03-0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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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佛山某公司向广州海关属下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以加工贸易方式申报出口一批电视机到缅甸,共3个货柜1395台。货物的报关单上未标明其商标品牌,但细心的海关关员还是在随附的装箱单一角发现,货物的规格描述中有“Midea”字样。

  “Midea”商标属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但美的公司一直未曾生产及销售电视机系列产品。经彻底查验,发现该批21吋彩色电视机款式老旧,做工粗糙,外包装及机身均附有“Midea”商标字样,全部为侵权商品。该案是广州海关近年来查获的最大一宗侵犯自主知识产权案件。

  据介绍,此案当事人佛山某公司为一般贸易企业,受缅甸客商委托出口上述电视机。据当事人陈述,该缅甸客户在本国注册了MIDEA商标,并通过香港代理商在国内委托加工,国内生产商又委托当事人出口这批电视机。此案是一宗在境外双重注册国内著名商标并在国内委托加工出口侵权案件。

  “这类双重注册的情况主要出现在一些不发达的国家。”广州海关法规处有关人士介绍说:“其实,像美的集团这样在国外积极注册其商标,保护其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并不多。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仍存在不少问题。”

  有的企业还自动放弃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广州海关曾查获某公司申报出口涉嫌侵犯商标权餐具一案,因权利人放弃采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而不得不将查获的该批侵权货物予以放行。事后经海关了解,该公司作为广州老牌国企,拥有不少自主牌,但企业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相关政策及法规却不甚了解。

  此外,企业对海关保护的程序不了解,不知道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与法院诉讼的区别,对自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缺乏信心和经验。有的备案企业缺乏与主管地海关沟通,不利于海关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此,海关建议,国内企业应加强其自主品牌的保护意识,及时向海关总署备案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企业提交的相关的信息一定要准确、及时,以免因企业备案信息过时而丧失海关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