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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i机器人”专利维持有效!

日期:2022-10-13 来源:企业专利观察 作者:黄小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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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显示,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智臻”或“小i机器人”)一件名为“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的发明专利ZL200410053749.9,经过无效审理后认定:维持专利权有效。无效请求人是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苹果公司”)。


这件专利,正是上海智臻指控苹果公司具有Siri功能的设备侵害其“小i机器人”并索赔百亿的专利。


决定书.png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这是双方对这件“小i机器人”的专利是否有效的十年争夺中,最新的权威裁决。


如果将双方的十年纷争分成上、下两个半场的话,那么此次裁决将会是下半场中非常重要的一场战斗。


01  上半场:聚焦专利有效性


2012年-2020年这八年,是双方你来我往的上半场,争议焦点主要在“小i机器人”的专利是否有效上。


期间,经历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审理、行政复议,北京一中院行政诉讼,北京高院行政上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再审。


2012年6月,上海智臻对苹果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后,当年11月苹果公司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13年9月16日,复审委裁定“小i机器人”专利维持有效。两个月后,苹果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7月8日,北京一中院判决维持有效。两周后,苹果向北京高院提起行政上诉。


2015年4月21日,北京高院作出裁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决定。一个月后,上海智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再审。


在此期间,在上海智臻对苹果提起诉讼的上海一中院,于2016年4月12日,依据“先行裁决,另行起诉”驳回了上海智臻的诉讼请求。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审上海智臻的行政再审案件。


2020年6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确认维持有效。


小i机器人的官方微信记录了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八年艰辛。


流程图.png


来源:小i机器人官方微信


02  下半场:进程显著加快


最高院刚在6月维持了小i机器人的专利有效性,上海智臻官方微信就在两个月后突然发布消息,宣布上海高院已经受理了最新的针对苹果的诉讼,这一次将赔偿金额提高到了100亿元。


微信.png


来源:小i机器人官方微信


随后,小i机器人陆续更新了案件的进展:


8月10日,公告上海高院已经正式受理本案。


8月31日,小i机器人宣布已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缴纳了巨额诉讼费(注:粗算超过几千万,疑似有诉讼基金加持)。


到了2021年9月7日,小i机器人发布信息显示,已经向上海高院提出停售苹果iPhone的禁令。


这一案件,也迅速引起了西方媒体的关注,包括路透社、CNBC等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


就在上海智臻开启下半场后不久,苹果于2020年10月份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小i机器人”的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这次苹果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与它一年后在2021年7月第三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并案处理,也就是此次最新公布的无效决定。


与此同时,上海高院已经在2021年3月16日和2021年9月28日对本案进行过两次开庭,最近的一次是在今年8月18日,时隔一年之后再次开庭。


庭审信息.png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下半场的进程,显然比上半场要更紧凑一些。


随着小i机器人的专利再次被专利局认定有效,预计后续法庭的专利侵权审理也会进入实质阶段。


本案能否在这件专利2024年到期前结案宣判,还是值得期待。


03  无效决定:裁决说理充分


中国专利局对于此次无效决定依然非常重视,派出了五人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理。这与2013年第一次无效时,同样是五人合议组的数量相同。但是在构成上,与2013年合议组人员完全不同,也确保了公正透明。


苹果的第二、三次无效挑战之所以时间延续很长,可能双方对本案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争论,期间仅口审就至少安排了三次。


这一点从最终的无效决定书正文有多达58页的篇幅,也可以看出此案的重要性程度。


总体来看,本次无效决定说理充分,合议组的认定透明、公正,是一份经得起推敲的具有很高水准的裁决。


苹果公司的代理机构公四次提交证据材料,累计提交41份证据,涵盖专利和非专利文献,除了多份最接近现有技术外,还有多份对于公知常识的证据材料。


从无效的理由来看,苹果公司的代理机构采用了广撒网的方式,提出了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不清楚,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以及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无效理由。


合议组逐一对苹果公司提出的理由,结合证据材料进行了详细的评述,最终认定这些理由均不能成立。


其中本案最关键的创造性技术特征,有关“聊天机器人”、“过滤器”和“通信模块”等技术特征并未被请求人所提交的各现有技术所公开,或通过现有技术的结合,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也是无法显而易见的获得。


据此,合议组作出继续维持该专利继续有效的决定。


实际上,从苹果公司此次提出的无效理由兼顾几乎所有无效条款,也可以看出,缺少核心无效条款。虽然众所周知,“创造性”条款是最具说服力的,但目前来看,苹果一方还是显得有些信心不足。


这也是目前普遍存在在无效程序中的一个通病,看似代理机构和律师作出了很多工作,找出了很多理由,但是从既往案例解析和数据统计的角度来看,很多都是无用功。


无效中,真正唯一具有说服力的其实就是创造性有没有好的证据材料,这是考验企业IP部门和代理机构的最高指标,也是考验这些机构背后能不能找到真正的检索专家。


目前的结果来看,苹果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此次引用的证据材料,还不足以构成对小i机器人专利的相似性破坏的程度。或许意味着,真正的检索专家还没有出现。


04  本案意义


随着此次无效决定的出炉,法院审理的进程可能会进一步加快。而本案的焦点也从专利有效性转移到法院的侵权审理上。


对于本次无效决定的结果,预测苹果公司很有可能会继续提起上诉,但是这已经不影响法院对专利侵权的审理了。


毕竟这件专利已经在上半场经历了八年的有效性争夺,最高院做出了维持的裁决,此次专利局再次做出维持有效的决定,意味着这件专利的稳定性已经经受住了较为严格的考验。


对于苹果而言,是否会在法院最终裁决前,与上海智臻达成和解,是外界最关注的一个选项。


如果双方达成和解,虽然并不一定会是百亿元的规模,但也会是一笔不菲的金额。


但这点钱对于苹果每天净利润2.59亿美元,全年净利润946.8亿美元(2021年数据)来说,其实并不多。


苹果更多考虑的可能是本案结局的影响,会不会形成示范效应,吸引更多的中国专利权人,向苹果发起专利维权。


因为在美国,据2021年Patexia公司发布2021年专利诉讼报告显示,苹果在2017-2020年之间成为被告的案件数量高达163,排名第一。


美国专利诉讼报告.png


数据来源:Patexia报告


因此,一旦苹果在与上海智臻一案中表现出妥协,后续引发更多的中国专利权人向苹果公司发起维权,就是一个大概率事件。


其实,这一点,目前已有端倪。


苹果公司目前在中国遭受的主要是个人发明人和中小企业的专利维权,以及少部分国外专利权人的维权。


像德国的专利运营公司IPcom在福州法院起诉苹果,并最终与苹果签署了许可协议。


中国专利权人中,像发码行依靠“扫一扫”二维码的专利向苹果维权,每日互动起诉苹果,颜少军起诉苹果,以及与苹果就二次锂电池专利发生纠纷的任晓平等。


实际上,苹果公司并非是一个不愿意支付许可费的企业,它还是尊重知识产权的。像与华为,和近期与LG,与InterDigital,包括与中国一些小企业,像无限充电宝的深圳爱码芯等,都达成了许可协议。


苹果只是反对不合理的费用。


而能够平衡苹果这样的大公司,与中小专利权持有者之间利益平衡,唯有一个健全的专利制度,和公正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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