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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穿戴设备专利战打响 美发明人起诉中日美韩17家科技企业侵权

日期:2016-02-16 来源:七星天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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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2015年苹果和三星专利战的风波暂缓,时下炙手可热的可穿戴设备领域专利诉讼阴云密布。

  2016年2月11日,美国发明人艾伯特·C·琼斯(Albert C Jones, 以下简称琼斯)以专利侵权为由分别向北加州联邦地区法院(Northern District ofCalifornia)和德州东部联邦地区法院(Eastern District of Texas)提交了起诉书,控诉包括三星、LG、索尼、华硕、华为、摩托罗拉、苹果及谷歌在内的来自多国的17家科技企业巨头侵犯其可穿戴式个人娱乐与通讯设备(Personal Entertainment and Communication Device)专利权。 


  案件背景介绍

  原告琼斯是一位来自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县的发明家,其名下有多项专利,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两项发动机启动装置(Apparatus for Starting an Engine)的专利、一项个人娱乐与通讯设备的专利,以及一项与骰子游戏(Dice Game with Wild Die)有关的专利。此次涉案的便是由琼斯发明并持有的“个人娱乐与通讯设备”的专利;专利号为:U.S. Patent No. 6,606,506 (以下简称‘506专利)。

  依据专利信息显示,‘506专利的申请递交于1999年11月19日,获得授权时间为2003年8月12日。该专利涉及的发明装置包括了:一个集成了数字音乐播放器和电话功能的耳机,耳机上包括固定的闪存模块或微型光碟存储数码音乐;该耳机以经由可活动的连接线与主控制单元进行电子连接;主控制单元上包括了传呼机、电话、收音机、数码音乐控制器、收音机控制器以及时间显示功能等,这些功能可以通过一只可穿戴的手表进行操控和实现;同时,耳机可以同步实现在播放音乐或收音机时,新传呼、电话接入时的提醒功能。从这一专利的基本信息来看,这一1999年即递交的专利无疑属于今天炙手可热的可穿戴设备专利。 

 ‘506专利示意图:


  此次涉案的公司大部分都为通讯及科技行业的领军企业,例如,苹果公司(Apple Inc.)、摩托罗拉移动有限公司(Motorola Mobility LLC)、索尼公司(Sony Corporation)以及LG电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等。其中,来自中国大陆及台湾的华为与华硕公司也在此名单上。

  此次涉案的华硕旗下的公司有两间,分别为华硕电脑国际(ASUS Computer International Inc.)与华硕电脑有限公司(ASUSTeK Computer, Inc.)(以下统称为“华硕”)。原告将华硕告上了北加州联邦地区法院。华为方面,此次位列被告的也有两间,分别为华为设备(美国)有限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 以及华为技术(美国)有限公司(Huawei Technologies USA Inc.),均被原告琼斯告上了德州东部联邦地区法院。 


  案情介绍

  依据起诉书显示[4],原告控诉多家被告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将其系统和产品:其中包括了与耳机应用软件界面相关的软件,以及与耳麦、智能手表相关的系列产品以及与通讯有关的设备,进行制造、使用、提供销售、在线销售、零售商销售或/和进口,并从中获取利益。上述行为已经侵犯并持续侵犯了原告持有的‘506专利。

  ‘506专利的发明人和持有人为艾伯特·C·琼斯,也就是此次的原告。原告强调,他本人拥有此项专利的所有权利以及相关收益。因此,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除了控诉被告的侵权行为外,原告还向两间法院提出了以下“救济”申请:

  1. 裁定上述所有被告均确实侵犯了原告持有的‘506专利;

  2. 清算原告因被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并责令上述所有被告对此损失作出相应赔偿;

  3. 裁定上述被告的侵权行为为故意侵权,所以应赔付给原告3倍的赔偿费用,其中包括了庭审前后的利润;

  4. 根据美国法典第35编第285条对特殊情况的描述,授予原告合理的律师费用、成本及其他所有开销;

  5. 授予原告法庭认可的更多救济。

  截至2016年2月12日,德州东部联邦地区法院针对原告琼斯提出的控诉,已经向三星和华为发出了传票。目前两位被告还未做出回应。而北加州联邦地区法院方面还未就原告的控诉向华硕及其他几家企业发出传票。

  此次,是琼斯第一次以专利侵权为由向上述公司发难,被诉企业数量众多,且均为具备市场影响力的科技巨头。相关企业目前也基本都在开拓自己的可穿戴设备产品和技术。随着智能化可穿戴产品的日益普及,市场前景被各方看好,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发明人将目光投向这一领域。而由于相关领域的技术集成度极高、专利覆盖范围广、产品个性化突出、标准化程度相对较低等综合因素,这一领域未来很可能将成为涉及众多企业、机构的新的专利战热点区域。

  事实上,2015年智能手环领域Jawbone诉Fitbit的专利侵权和商业机密案[5]等,已经为未来可能到来的可穿戴产品领域专利战吹响了先声号角。猴年春节刚过,艾伯特·C·琼斯诉多家企业专利侵权案及其后续的发展,预计也将让各界的目光再度聚焦于这一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