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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环球资讯|开启知识产权新征程; 华为异议“四海鲲鹏”胜诉;斯凯奇起诉爱马仕侵权

日期:2022-10-21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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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速览


1. 开启知识产权新征程


2. 华为异议“四海鲲鹏”胜诉


3."超级流感药"引发专利之争


4. 斯凯奇起诉奢侈品牌爱马仕侵权


5. 三星、台积电面临美国ITC专利侵权调查


6. 印度监管机构对谷歌开出超1.6亿美元罚单


7. 在线旅游巨头在西班牙面临反垄断调查


8."北京二锅头"不是通用名称,虚假宣传要不得!


1. 开启知识产权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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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6日,二十大在京开幕。会上总结回顾了过去十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其中强调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人才支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放创新生态等,指引各行各业在新领域、新赛道上培育新动能和新优势,这也为知识产权的发展指引了方向。


10月19日,记者招待会上,有关领导介绍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二十大报告指示,我们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新时代的10年,人民法院坚持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有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国建设。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司法保护的范围和力度不断加大。目前,知识产权审判范围已经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权利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规制等相关案件,纠纷类型越来越多样。2013年以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73.8万件,年均增长24.5%。


二是激励创新创造的能力和效果更加彰显。出台涉及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保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依法保护发明创造和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促进种业自主创新。出台意见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审理电商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案件,不断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三是专业化审判体系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和北京、上海、广州、海南自由贸易港4个知识产权法院,以及各地知识产权法庭职能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适用惩罚性赔偿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提高全链条保护水平。


四是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深化交流合作,向世界传递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立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有关领导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科教兴国战略实施。我们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推动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则,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制衔接,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加强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国际司法合作交流,不断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公正形象和国际影响力。


2. 华为异议"四海鲲鹏”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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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芯片、鲲鹏处理器、泰山服务器、鸿蒙操作系统……以《山海经》中的形象为产品命名似乎已经成了华为的传统,而华为也针对“神兽”商标做了完善的布局工作,任何想要“沾边”的企业都成了华为重点打击对象。


近日,第54080626号“四海鲲鹏”商标不予注册的商标文书公开。文书显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对山东鲲鹏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的“四海鲲鹏”商标提出异议。


国知局经审理后认为,“四海鲲鹏”商标完整地包含了华为公司的“鲲鹏凌云”“鲲鹏凌云计划”等商标显著部分文字“鲲鹏”,且双方商标指定使用服务均为第41类—教育培训等,构成指定使用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最终国知局对“四海鲲鹏”商标做出不予注册的裁定。


据悉,“鲲鹏”是用在华为的服务器芯片上的名称,除此之外,华为的操作系统取名“鸿蒙”;海思手机芯片取名“麒麟”;首款5G商用芯片取名“巴龙”;5G基站核心芯片取名“天罡”;服务器平台取名“泰山”;路由器芯片取名“凌霄”;集成电路、电子芯片取名“鸿鹄”;通信计算机取名“鸿雁”。


经查询发现,华为还申请注册了昆仑、金刚、玄武、乾坤、腾霄、角虎、玉宸、苍穹、蛇、青牛、青玄、当康、玄机、白虎、灵豸、饕餮等商标。目前华为共有超16000件商标信息,各种品牌产品名称、图形都在相应的类别做好了保护。就此华为也被众多网友戏称为“神兽之王”。


在市场竞争中,谁掌握核心的知识产权,谁就有更大的发言权。因此,各企业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尽早地开展商标布局工作,为自己的品牌构筑坚实的壁垒,同时还能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让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超级流感药"引发专利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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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罗氏集团其公众号发布声明称,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申报并已获批的4类仿制药——“玛巴洛沙韦片”侵犯其享有的ZL201180056716.8号发明专利权。


这距离石药集团欧意公司的仿制药获批上市,刚过去不过四日。10月14日,石药集团欧意公司的玛巴洛沙韦片获批上市。适应症为治疗12周岁及以上的流感患者,包括存在流感并发症高风险的患者。据报道,石药集团是国内唯一一家开发玛巴洛沙韦仿制药的企业,此次获批为国内首仿。

相较于市面上常见的流感药物奥司他韦,玛巴洛沙韦能够在流感病毒自我繁殖的早期发挥药效,对流感病毒的阻断速度更快。同时,玛巴洛沙韦全程只需一次服药,就能在24小时内停止病毒排毒,缩短传染期并大幅减少流感症状持续时间,而且还能够治疗对奥司他韦产生抗性的病毒株和禽流感病毒株,因此,玛巴洛沙韦在业内也被称为“超级流感药”。


罗氏集团发表声明,称“我司创新药玛巴洛沙韦片于2021年4月获得批准,然而,我司创新药获批不过三个月,欧意公司就递交了仿制药上市申请。自2021年7月以来,我司多次就知识产权问题和欧意公司沟通,但欧意公司一方面自认其获批仿制药落入第ZL201180056716.8号中国发明专利(下称716号专利)的保护范围,另一方面至今拒绝承诺在上述专利保护期内不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欧意公司的行为,已对我司就玛巴洛沙韦片的后续研发和商业化工作带来了极大干扰”。


换句话说,罗氏认为,石药明知药品落入上述专利权保护范围,仍要推进仿制药上市。


作为递交了4类声明的仿制药企,石药集团欧意公司在相关药品专利仍有效的情况下推进仿制药上市,很可能是其认为“相关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且无效挑战已经正在进行,并有可能获得有利结果。目前,石药集团公关部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向集团专利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核实罗氏制药声明中的情况。我们将持续跟进相关进展。


4. 斯凯奇起诉奢侈品牌爱马仕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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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美国运动休闲品牌Skechers斯凯奇在曼哈顿联邦法院起诉法国奢侈品牌HERMES爱马仕,指控爱马仕的Eclair和Envol两款运动鞋侵犯了“Go Walk”步行鞋中“Massage Fit”鞋底的专利权,要求爱马仕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进行赔偿,但未敲定具体金额。


Envol和Eclair是爱马仕今年春夏系列推出的运动鞋,售价为7100元人民币,是斯凯奇标志性健步鞋“Go Walk”鞋款定价的逾22倍。


斯凯奇发言人在声明中直言,斯凯奇在研发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年复一年地向消费者推出新鲜和独特的鞋履技术,爱马仕作为奢侈时尚行业的头部品牌,却明目张胆地复制和侵犯斯凯奇标志性专利设计,“实在令人失望”。


该发言人称,斯凯奇更偏向于在市场上而不是法庭上竞争,但当对手公然侵犯权利时,公司别无选择,只能寻求法律帮助。


在此之前,斯凯奇还对Brooks在鞋子上使用数字“5”Logo与其“S”Logo类似以及Easy Spirit抄袭“Go Walk”和“D'Lite”两款运动鞋等事件提起侵权诉讼,目前均已达成和解。斯凯奇也因侵权而遭到Nike、adidas和Converse等品牌的起诉。


不过也有不少网友认为,斯凯奇此举目的或许不在于索赔,而是希望借此事件进一步提升品牌热度,强化品牌力。特别是在Nike和adidas业绩跌跌不休之际,无疑是斯凯奇弯道超车的好时机。


截至目前,爱马仕暂未对该消息作任何回应。


5. 三星、台积电面临美国ITC专利侵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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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星和台积电正面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的调查,指控涉及芯片和包含这些芯片的移动设备的专利侵权。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表示,将根据纽约布朗克斯维尔Daedalus Prime LLC于9月提出的投诉展开调查。该公司指控,三星和台积电向美国出口的半导体设备等违反了《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侵犯了该公司的专利。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的调查通知,专利侵权索赔涉及三星使用其14nm及更小工艺节点生产的芯片和台积电使用其16nm及更小的工艺节点制造的芯片,调查还将涉及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智能手表等移动设备。


申诉人Daedalus Prime正在寻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禁止令,阻止相关侵权产品在美国的进口和销售。


目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尚未就此案的案情作出任何决定。他们将安排并举行听证会,审查证据,再作出三星、台积电是否违反第337条的初步决定。


6. 印度监管机构对谷歌开出超1.6亿美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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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度反垄断监管机构“竞争委员会”(CCI)宣布对谷歌罚款133.8亿卢比(约合1.6195亿美元),原因是谷歌在安卓移动设备方面的反竞争行为。CCI命令谷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CCI称,谷歌利用其在安卓系统“在线搜索”和“应用商店”等市场的主导地位,保护其Chrome和YouTube等应用在移动网络浏览器和在线视频托管中的地位。CCI要求谷歌改变其目前在安卓系统上的一些做法,包括允许智能手机用户卸载应用程序,以及给予他们选择其他搜索引擎的权利。


此外,CCI还要求谷歌不得向智能手机制造商提供任何激励措施,例如签订某些“销售共享”协议。CCI指出这种做法帮助谷歌确保其搜索服务的排他性,“完全排除了竞争对手”。


CCI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市场应该被允许根据“优势”进行竞争,而市场主导者(在本案中是谷歌)有责任保证其行为不会影响到这种根据“优势”进行的竞争。


CCI的调查结果和建议的补救措施可能会抑制谷歌在世界第二大智能手机市场的增长。按用户数计算,印度是谷歌的最大市场。有调研机构数据显示,在印度6亿部智能手机中,有97%搭载的是安卓操作系统。


谷歌目前拒绝对该命令发表评论。谷歌在印度面临一系列反垄断案件和更严格的科技行业监管。除了安卓系统,CCI也在调查谷歌在智能电视市场的商业行为及其应用内支付系统。


7. 在线旅游巨头在西班牙面临反垄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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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班牙竞争监管机构对荷兰在线旅行社巨头Booking.com的潜在反竞争行为展开了调查。


西班牙竞争监管机构表示,它将调查Booking.com的某些做法是否构成在向酒店提供中介服务方面滥用支配地位——比如,它是否对位于西班牙的酒店施加了不公平的交易条件,并实施了可能对其他在线旅行社和在线销售渠道产生排斥作用的商业政策。


据悉,Booking.com是第一波互联网创业公司中的老将,其在旅游领域的市场实力长期以来一直是欧盟立法者关注的问题。随着欧盟数字市场法案(DMA)的出台,相关竞争行为的审查和监管将加快行动。


8."北京二锅头"不是通用名称,虚假宣传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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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中国第一家国营工业化酿酒厂,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打响了“商标和标识维权战”,将香河京运酿酒厂诉至法院。


案件情况


红星公司诉称,在白酒领域,红星公司是“红星”字号的最早使用人,是“红星二锅头酒”系列商标的注册权利人。系列商标所指向的二锅头白酒以其品质在市场上和广大消费者心中已具有广泛影响力。


京运酿酒厂在国内市场产销的酒水制品,未经许可使用了与红星公司注册的第4600693号“含酒精液体”等商品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属于在相同商品上擅自使用近似商标的行为。


除了商标近似,红星公司在起诉中还就“北京二锅头”这一标识提出了不正当竞争之诉。红星公司认为,二锅头是白酒的一种传统酿造技艺,因酿制技艺而得名,全国各地均有酒水企业采用二锅头酒酿制技艺进行白酒生产,但是当今二锅头酒以北京所产最为知名。京运酿酒厂产销的被控侵权酒水并非产于北京,实际产地为河北廊坊,但其在产品的显著位置标注“北京二锅头”商品名称,意图傍靠“北京二锅头”的知名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产于北京,其酿制技艺、水土、气候、原料、工艺管控、检测技术、出厂标准等要素与北京这一特定地区有实际关系,该行为在性质上系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对红星公司不正当竞争。


京运酿酒厂辩称认为,红星公司不是合法商标持有人,无权对本案提起诉讼;涉案侵权产品也并非京运酿酒厂生产。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京运酿酒厂涉案商品为白酒产品,其涉案行为极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商品来源或者认为被控侵权的涉案商品的生产者、运营者与红星公司存在关联企业关系,并对红星公司第4600693号注册商标的稳定指向性及识别性造成淡化影响,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锅头是一种特定酿酒工艺的名称,二锅头酒是通过二锅头酒酿制工艺得到的白酒产品的通用名称。但是,“北京二锅头”及“北京二锅头酒”,不是二锅头酒的通用名称。北京二锅头酒是北京地方特产的二锅头酒的简称,包含基于北京这一特定地理区域所产生的二锅头酒的特定品质寓意。


京运酿酒厂涉案商品的包装中以醒目的“北京”文字加注在“二锅头酒”之前,具有了明确酒水产地的指向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商业性使用。但京运酿酒厂住所地、其生产的涉案“二锅头酒”的生产地均不在北京,其未举证在酿制技艺、水土、气候、原料、工艺管控、检测技术、出厂标准等要素与“北京”这一特定地区有实际联系,客观上京运酿酒厂涉案“二锅头酒”不属于产自北京地区的二锅头酒。京运酿酒厂以前述方式对涉案商品的产地进行了虚假宣传,具有主观故意,京运酿酒厂该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一审判决香河京运酿酒厂停止商标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10万元。京运酿酒厂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网 络


编辑:李欣欣


审核: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www.ciplawy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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