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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与蒙古知识产权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日期:2015-07-17 来源:中国工商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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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率团访问蒙古人民共和国,其间先后访问了蒙古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和蒙古知识产权局,并代表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与蒙古知识产权局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 

  访问期间,马正其与蒙古知识产权局局长庆巴特·纳吉姆进行了会谈。马正其听取了庆巴特·纳吉姆对蒙古商标注册概况的介绍,并介绍了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的主要职能和重点工作,指出中国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大幅增加,各类企业商标注册与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商标品牌事业发展迅速。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引导企业重视商标品牌的国际保护,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建设,争取由商标大国向商标强国迈进。 
 
  会谈后,马正其代表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与庆巴特·纳吉姆代表的蒙古知识产权局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马正其指出,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与蒙古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保护、商标品牌建设领域有着共同职责。此次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将进一步密切双方在商标领域的合作,希望今后双方在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内,制定务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加强对话和沟通,共同推动双方相关法律制度、运行模式的不断提升,促进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 

  根据该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建立双边合作的基本框架,通过交流信息和实践经验、开展能力建设活动等形式,改善双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管理并提高效率。双方将在各自机构职责范围内开展合作,并定期举行会晤、充分沟通。 

  该备忘录签署受到蒙方的高度重视和关注,蒙古多家电视台和媒体现场采访了马正其和庆巴特·纳吉姆,蒙古电视台新闻频道于当日晚间及时报道了备忘录的签署和采访实况。 

  在代表团出访期间,马正其还与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和圣彼得堡地区局就执行合作备忘录框架下合作交流举行了高层会谈,并介绍了中国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市场监管和消费者维权方面的主要做法,以及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并听取了俄方的工作情况介绍。双方对今后加强合作的前景进行了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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