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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院201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报告

日期:2012-04-27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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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更高标准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按照集中精力推动科学发展、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等要求,面对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度增长、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调研督导任务繁重提出的挑战,在各个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现就北京市法院2011年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的各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
全市三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全年共新收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9653件,同比增长8.2%。其中:新收民事一审案件7350件,同比增长14.9%,包括:专利案件284件,商标案件489件,著作权案件6105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28件,技术合同案件105件,其他案件239件;新收行政一审案件2303件,同比下降8.9%,其中:专利案件596件,商标案件1707件。共审结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9640件,同比增长8.9%。市高、中级法院共新收各类二审知识产权案件2387件,同比增长17.8%。其中:新收民事二审案件1098件,同比下降2.4%;新收行政二审案件1289件,同比增长42.9%。共审结各类二审知识产权案件2343件,同比增长24.2%。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收结案总数再创历史新高,法官人均结案亦创新纪录,有7位法官年结案超过200件。
全市三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全年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38件,涉案被告人数239人。其中: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判处的案件99件181人,同比上升15.1%和29.3%;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涉及知识产权)判处的案件14件20人;以非法经营罪(涉及知识产权)判处的案件25件38人。在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判决的案件中,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的案件25件57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的案件42件69人;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决的案件5件6人;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决的案件24件46人;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决的案件3件3人。依法审结了备受社会关注的徐爱娇非法经营、侵犯著作权案以及李龙泉侵犯著作权案等大要案。
全市法院始终将办案质量与效率作为首要任务,确保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并出色审结了一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其中“3Q”不正当竞争案、“开心网”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诗歌《见与不见》著作权案等案件,更是赢得了当事人赞誉和社会广泛好评。全市法院严格执行审限制度,注重均衡结案,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达93.1%,二审案件结案率达89.2%。
二、完善审判组织机制,不断强化能动司法
经最高法院批准,海淀区法院被授权审理部分专利民事纠纷案件,并自去年8月25日起正式开始立案,成为我市第一家、全国第三家可以审理专利案件的基层法院。这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服务首都经济发展、服务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海淀区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该院知识产权庭专门成立了专利小组,确保专利审判工作取得良好开端。此外,海淀区法院还在积极筹备中关村法庭建设工作,以促进海淀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大力发展。顺义区、大兴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先后于3月、8月正式挂牌成立,形成了“三级法院十三个知识产权庭”的新的审判格局,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进一步加大。
在推进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各知识产权庭与刑庭紧密配合,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审理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要案,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全面提高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深化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中国作家协会建立的纠纷化解机制;与市知识产权局签订知识产权纠纷司法委托调解合作协议,制定了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相配合的指导意见。一年中,全市法院不仅成功调解了华纳唱片有限公司等三大唱片公司诉百度公司等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黄某诉北京工美集团公司侵犯著作权案等一批涉诉人数众多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而且还不断总结深化各知识产权庭特有的案件调解模式,如市二中院的“五梯次”调解法、西城区法院的“3351”调解机制、丰台区法院的“六结合”工作法等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超过70%。海淀区法院形成了诉前调解、类案速裁、普通程序三大办案单元,全年通过速裁小组结案716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4.1%,有力回应了新时期产生的增量司法需求。
三、加强审判监督指导,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市高级法院和市一中院认真学习、切实落实最高法院奚晓明副院长来京专题调研时的重要指示,及时补充办案力量,强化审判管理,确保行政案件裁判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市高级法院针对涉及网吧使用“单机游戏”、网站传播戏剧类音像制品等热点案件,在各院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调研,以参考问答形式发布相关意见,及时有效地统一了执法标准,使数百件关联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对奥运会开幕式焰火表演、鸟巢建筑作品等重大敏感案件有力指导,确保了案件妥善处理。
市高级法院连续第六年编撰“知识产权审判新发展”,精选了84件疑难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全面呈现了市高级法院2011年在案件审判方面确立的新规则。市高、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结合二审改判、发回案件情况,与一审法院进行充分交流,有效发挥了二审审级监督职能。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精品案件”研讨会,并特邀24名市人大代表观摩指导,创新了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的新形式,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市高级法院下发的《关于审理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规范特许经营案件的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朝阳区法院先期调研基础上,完成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法律问题重点调研课题”;举办的“专利侵权判定”专家研讨会在知识产权界、企业界引起了较大反响,相关意见数易其稿,努力确保成果质量。市高级法院积极搭建平台,与《中国知识产权报·商标周刊》、《科技与法律》杂志、12330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等栏目进行合作,发表法官撰写的调研文章、案例共44篇。
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在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集中开展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2011年4月26日是第十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按照市高级法院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全市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以“2011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契机,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的热潮。市高级法院派员出席新闻发布会以及发布《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和2010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等活动,充分展示了全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成果;全市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宣传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收效良好,对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弘扬了尊重知识、崇尚科学、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全市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注重横向联动、搭建平台,加强合作,探索建立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石景山区法院与该区知识产权局、司法局等共同成立“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法律服务平台”;朝阳区法院与该区有关单位联合主办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主题活动;东城区法院与该区知识产权局、雍和园管委会等单位联合主办了第三届“知产雍和行”活动;怀柔区法院与北京电子商会等七家行业协会建立联络机制。
五、以德才兼备为标准,大力建设专家型法官队伍
各知识产权庭始终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审判人员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等廉政规定,保持了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审判作风。市高级法院成功举办了两次审判实务培训班,对全市知识产权法官进行了专业系统的培训;大兴区、顺义区、怀柔区法院等新建知识产权庭注重加强业务学习制度建设,为审判工作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市高级法院与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署了《首都法院系统保护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合作协议》,使我市法院38名知识产权法官成为志愿服务专家,建立了一支有特色、高水平的志愿服务者队伍,受到了团市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在中国传媒大学和北京化工大学建立“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受到高校师生的欢迎。东城区、石景山区、昌平区法院等与区属单位、园区密切合作,有力推动了区域知识经济发展。
经市人保局批准,市高院组织全市知识产权庭开办了“北京品牌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针对“北京品牌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专题研修,形成了8万余字的报告,为推动首都品牌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增强了企业的商业品牌保护意识。一年中,知识产权法官在多次高水平的研讨、培训活动中,作主题发言,宣讲知识产权法律,展现了首都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风采。2011年,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陈锦川庭长当选为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市第一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姜颖副庭长获“第四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奖”;朝阳区法院知识产权庭林子英庭长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朝阳区法院还被列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层示范法院”。 芮松艳、葛红、陈静、苏志甫、杨德嘉等5位法官在北京法院第一届司法业务能力比赛中被评为“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标兵”。一支德才兼备的专家型知识产权法官队伍逐步建立,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