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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加强

日期:2010-04-29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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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文化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高、核心竞争力不足,知识产权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加强。
 
  国务院的报告就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等报告了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并指出当前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指出,文化产业集中度不高,缺乏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由于起步较晚和文化领域条块分割、市场壁垒等原因,我国的文化企业“软小散滥”问题比较突出,规模普遍偏小,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不高,产业布局不均衡,大规模、高水平、产业链完整的龙头企业少,缺少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和骨干企业。文化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高、核心竞争力不足,知识产权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企业的创意、研发、制作水平较低,内涵深刻、风格独特、形式新颖、技术先进的精品力作和知名的文化品牌较少,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报告指出,当前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投入、人才保障不完善等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从总体上看还不够完善。文化立法比较薄弱,文化产业发展缺乏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产业政策还需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文化产业的行政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体制性、政策性障碍,产业规划不明晰,行业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对网络文化等新兴业态的管理仍然依赖传统的管理经验和模式。盗版侵权问题仍比较突出,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