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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成立智慧财产法院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竞争力

日期:2008-07-10 来源:中新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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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8日电 信息科技不断推陈出新、商业流通快速,使智慧财产权(注:大陆称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全球经济发展和自由贸易中不可忽视课题,台湾因此于今年7月成立智慧财产法院,期透过专业审理及诉讼效率,提升台湾在智财权保护的国际竞争力。

  据“中央社”报道,受“与贸易有关的智慧财产权协议”拘束,也影响并加速设立智财司法机关。台“司法院”从04年起积极筹设智财法院,并搜集德、日、美等国家资料,完成相关草案规划。

  去年3月,“立法院”通过“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智能财产法院组织法”,明定智财法院审判事务包括与智财权有关的民事、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以“三合一”诉讼新制,企图解决智财案件审理期间冗长问题。

  “司法院”民事厅法官李维心表示,以前商标、专利等智财权被定位在须经申请、核准的特许权利,因此不论权利的赋与或剥夺,都需由行政专权处里,一旦民、刑事诉讼发生智慧财产(IP)有效性争议,就只能停审,必须等行政诉讼结果,造成诉讼争议长达三到四年。因此,设置智慧财产法院目的,希望促进审理效率,避免法院审理案件中途出现争议事项,必须停审,致诉讼无限期拖延。另也藉累积审理智财案件经验,促使法官专业化。

  智财权案件经常牵涉重大经济利益,其中涉及纠纷也层出不穷,往往造成贸易障碍,除有赖国际条约规范,最终仍须仰赖司法机关定夺,因此成立智财法院便成为各国寻求的解决之道。

  智财法院院长高秀真表示,台湾智财审理制度为参考日本法制所订定,初期将配置八位法官,并经四个月、总计三百七十四小时训练,再辅以严格考试和论文审查、遴选,预估一年受理案件数为两千五百件到三千件。

  另外,智财法院的重点特色是专业集中审理,除向“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借调九位具有科技、机械、生化、医药等专业背景的资深技术审查官,辅助法官审理案件,未来不排除引用将专家咨询机制,补技术审查官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