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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天津市签定合作会商议定书 田力普出席

日期:2008-04-02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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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下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天津市签定合作会商制度议定书。双方将在滨海新区共同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实施和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共同推进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天津市市长黄兴国在迎宾馆会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副局长张勤等一行,并出席签字仪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栋梁,市委常委、市委科技工委书记陈超英,市委常委、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苟利军,副市长王治平,市政府秘书长李泉山及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见、出席仪式。
  
  黄兴国在会见时首先代表市委书记张高丽和市委、市政府对田力普一行来津表示欢迎。他说,天津发展正处在十分关键的时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正在抓紧完善各项规划,加快以“两港、两路”为主的大交通体系建设,推动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滨海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对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积极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与天津市签订合作会商制度议定书,对于完善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我们将按照协议要求,大力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产业化、知识产权行政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实质性合作,为加快推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田力普说,知识产权工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天津知识产权工作,与天津市签订协议,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天津自主创新能力,为其他地区提供有益借鉴,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不断加大对天津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构建符合滨海新区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体系,共同推动滨海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再上新水平。
  
  杨栋梁在致辞中说,天津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此次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定合作会商制度议定书,是双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协议内容,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专利产业化基地等方面的合作,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加快发展。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滨海新区共同探索知识产权管理、实施和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和重点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高级人才培养力度。双方将共同设立会商制度工作组,作为会商制度的协调、执行机构,每年召开例会,总结、部署相关工作,协调重大合作事项。(张军/文 张子弘/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