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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关注4个现象,做好4点行动

日期:2023-05-12 来源:农财网种业宝典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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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2023中国种子大会暨南繁硅谷论坛之种业服务论坛在海南三亚举行,十余位企业领袖齐聚,探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

 

农财网种业宝典整理了论坛上专家的报告观点,总结出种业及种业知识产权存在的四个现象和四点行动措施。


现象一:无性繁殖作物侵权案件数增长迅猛


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对种业创新者最大的保护、对增强种业竞争力最大的支持。


数据显示,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新收植物新品种案件明显增多,比2021年大幅增长115%。这些案件表现一个特点就是主要农作物品种占比仍然较大,涉及无性繁殖的柑橘、猕猴桃、苹果、梨、西葫芦、红掌、山茶、紫荆等经济、观赏作物的侵权纠纷增长迅猛。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长罗霞介绍,去年也出现了首起侵害亲本商业秘密的纠纷,凸显了育种家对创新成果多元保护的法律需求,亲本保护的问题也逐渐浮现到了司法层面。


从各大案件的被诉主体来看,起诉种植散户以及新型经济合作社的纠纷增多,需要关注的利益主体较多,涉及品种权人的利益与乡村振兴扶贫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利益。司法一方面需要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乡村振兴。


此外,侵权人逃避侵权赔偿责任的方式也更多样了。罗霞表示,除了通常能看到的“顶包”、白皮袋等侵权行为,还有通过虚假的资本转让、利用注册商标抗辩不侵权等情形发生。


现象二:过慢的DUS测试技术发展或阻碍品种创新


植物新品种测试是对申请保护的植物新品种进行特异性(Distinctness)、一致性(Uniformity)和稳定性(Stability)的栽培鉴定试验,为植物新品种保护提供可靠的判定依据。


中国于2000年开始成立DUS测试机构,并于2015年把DUS测试结果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和登记的法定要求。


DUS判定阈值的提高和分析方法的改进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这与育种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现阶段低水平重复育种现象普遍与DUS判定标准过低关系显著。”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副研究员、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北京)分中心业务副主任杨坤表示。


由于DUS测试辅助着我们对植物新品种的判定,因此测试技术如果不发展将会导致好品种无法被识别。


中国专家从2019年开始,相继推出DUSEXCEL数据分析软件、自研一体化测试工具、MNP分子技术,让“一把尺子、一杆秤、用牙咬、用眼瞪”的检测情景成为历史。


在新技术的加持下,全时空、多维度、高通量、智能化测试技术体系即将形成。“一品一名一样一指纹”及与环境相适应的表型数据可以清晰梳理出品种的系谱关系与适种区域。


不过要应对未来种业的发展需求,DUS测试还需要进行不断优化。杨坤建议,一是保持育种技术和测试技术二者应同步创新;二是统一保护、审定、登记中的品种名称、标准样品、性状内容、基本信息;三是从判定阈值上鼓励品种创新,相应标准要全行业共同遵守。


现象三:丧失新颖性的品种还能获得品种权并进行维权


尽管这几年主要农作物品种案件数占案件数的比重仍然较大,但案件发生情况相较于过去是在不断减少的。


一知农业资讯(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阙旭强介绍,通过4年的新品种维护行动,河南等区域几乎已见不到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案件从每年过百起降低到2022年2-3件。


此外,玉米新杂交种基地侵权案件也从频发到少见,玉米种子行业对新品种权更重视和尊重。自交系的品种权保护备受关注,通过维权扩大优良自交系的合法合理应用。


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丧失新颖性或没有特异性的品种也开始加入维权队伍。让一知公司和律师难以分辨的是,这类品种是否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品种权,他们的维权是否属于正当行为。律师们希望这种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品种权的行为能够受到惩罚。


现象四:种业数智化转型时代已到来


随着中国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产业数字化进程不断加速,大数据在产业决策中的比重越来越高。


数据显示,2020年在疫情和全球经济下行的影响下,我国数字经济增长率仍达到9.7%,产业数字化增加值为31.7万亿元,占数字经济比重达80.9%,占GDP比重为31.2%。


“作为数字化程度最低的行业,农业必然引来数字化革命,种业数智化转型时代已经到来。”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王朝晖表示。


数智化中一个最重要的模块就是人工智能。当前我们正进入到智能化时代,人工智能算法在试图模拟着我们人类的智慧。既然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能够通过AI被预测,那么育种家的育种行为是否也可以呢?


中国农科院三亚南繁研究院副院长、大数据智能设计育种创新团队首席李慧慧在会上介绍,基于多元EGO大数据,团队已拥有了基因型、表型、环境三组数据,也正在整合人工智能进行深度学习并提出了一个DNGP的方法。她坚信,机器学习一定会在我们作物育种或者在育种领域里会发挥作用,只不过这还需要时间去不断改进和提升。


阿里巴巴达摩院基因智能负责人顾斐也介绍了达摩院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智慧育种平台探索与实践,并透露了与中国农科院三亚南繁研究院的合作情况。


IT+BT结合的智慧育种将会是未来育种的重要发展路径。


推动种业、种子企业更高好地发展,我们还有哪些地方可以改进?行动措施是什么?


措施一:进一步完善复审制度


植物新品种复审程序是一种救济监督程序。自2001年《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截至2022年底,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一共受理复审案件303件。


复审案件共分为驳回案件、更名类案件和无效案件。从复审案件的办理情况来看,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杨东霞认为,还需要对复审制度继续进行完善。


首先就是要加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修订。(去年,该条例已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意见)其次是要加快《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修订进程。目前修订主要考虑了审理主体、秘书处职责、审理方式、复审一般程序、复审与诉讼的关系等五大方面。


同时还有几个点需要注意,即品种保护与审定的申请名称要同一;申请保护的植物新品种与已知品种相比要具有明显差异;企业业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管理、加强学习,加强政策预判能力。


措施二:科学制定种业企业发展战略


企业战略规划是企业立足于自身特点,结合内外部发展环境,在战略上对企业未来发展建设的系统设计和长远规划。


规划的重点在于明晰今后一个时期企业发展的定位是什么,目标是什么,从事什么业务,以及怎样发展这些业务?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所所长、正高级工程师李树君认为,企业战略规划编制要抓住5个关键点:一要把握发展形势,找准发展定位;二要立足发展定位,制定经营战略;三要围绕经营战略,谋划重点任务;四要落实重点任务,争取政策红利;五要全面深入谋划,擘画发展蓝图。只有始终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才能更好的发展。


措施三: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种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是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


中国种子协会法律服务团律师张子非介绍,针对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处理、沟通与协调、监督与改进等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环节,需要建立一套快捷、顺畅、有效的工作流程,确保风险能够及时发现、迅速预警、有效应对。


对企业各业务单元、各业务流程及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点、风险源要进行集中清理,定期排查,并建立风险信息库。对发现的法律风险要及时进行分析、确认,形成预警报告逐级上报。


同时,在该机制中,一位好的风控官也发挥着重要的风险防范作用。他建议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首席风控管制度并全面落实风控管的职责,以应对潜在风险。


措施四:开展种业贷、种业发展基金等多项金融支持


种业发展离不开金融政策支持。论坛上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乡村振兴金融部)副总经理孔宁介绍了中国银行支持种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及“种业贷”服务方案。


在战略支撑上,中国银行把“八大金融”战略与支持种业发展深度融合,发力种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探索支持种业发展新模式。


在合作机制上,中国银行与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重点支持现代种业发展。与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现代种业等领域开展银担金融支持模式创新。


在政策制度上,中国银行制定种业行业信贷政策,明确对种业的总体信贷原则以及产品策略、管理要求,丰富涉农贷款风险缓释手段。


今年《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指出,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作用,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参与,支持种业企业兼并重组和科技创新。


会上,北京先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袁云涛介绍了种业发展基金的重点投资方向,主要包括国家种业阵型企业、种源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生物育种行业和水产林果等特色领域,并在2030年将基金规模扩大至100亿元以上。


据悉,此次会议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成长企业融资部总经理毛雨带来了种业企业上市辅导服务介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副研究员、北京顺鑫种业副总经理成广雷带来了制种生产成本剧增背景下的应对策略的报告(玉米制种再涨600元/亩?突破5500元大关,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