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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盏路灯侵犯他人专利 安装公司被判赔偿

日期:2014-09-19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方历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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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泉源电力工程公司安装在光谷四路等10条道路上的2533盏路灯竟是侵权产品。记者昨悉,该电力公司因侵犯他人专利,被判赔28万余元。 

        何乾生向国家知产局申请高压钠灯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04年5月获得授权,专利保护期至2013年10月。2012年,何乾生发现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很多条新修道路上安装的路灯,可能侵犯自己的专利,遂聘请律师,前后两年,带着公证员,前往该区的这些道路上取证。公证员对光谷四路等10条道路上的2533盏路灯进行取证,并予以公证,随后以侵权为由,将这批路灯的施工单位湖北泉源电力工程公司告上法庭。 

        武汉市中院审理认为: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近似,应当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为准,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本案中,被控侵权灯具与涉案专利的外观设计相比较,二者的整体造型相同,各部分的组成及在整体布局中的比例均相近似,由此形成了二者整体形状相近似的视觉效果。因此,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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