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0160652
010-52852558
| |EN
首页 > 审判动态 > 专利
  • 13910160652
  • ciplawyer@163.com

日本Kaneka公司放弃上诉 浙江医药在337调查中获胜

日期:2013-02-01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徐艳 余建红 浏览量:
字号:
        1月30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春波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持续两年、从德国一直打到美国的国际知识产权诉讼案,因日本Kaneka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放弃了上诉,浙江医药最终在美国337调查案中获胜,这也意味着中国企业应诉美国337调查“再下一城”。
        2011年6月7日,日本Kaneka公司对包括浙江医药在内的7家公司提出诉讼,控告上述公司因进口和销售直接或间接侵犯了Kaneka公司美国申请生产辅酶Q10的专利,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公司发动337调查。
        辅酶Q10是一种维生素类物质,有益于心绞痛、心脏病和高血压病人的治疗,美国市场需求量极大,多年来一直由Kaneka等跨国公司垄断。近年来,浙江医药通过自主创新,辅酶Q10进军欧美市场。担心市场蛋糕被切,Kaneka公司早在2010年11月25日,就在德国起诉浙江医药侵犯其欧洲相关专利,称浙江医药的辅酶Q10技术是“偷来的”!
        “辅酶Q10是我们自主研发的产品,对中国制造我们有信心!”“洋官司”袭来,李春波迎面而上。2011年1月30日启动预警机制,聘请国外知名律师积极应诉,并于同年5月30日向德国法庭提出申请Kaneka公司专利无效。2012年3月13日德国法庭作出判决,认为浙江医药工艺不侵权,Kaneka公司的诉讼被完全驳回;2012年11月7日,法官当庭宣布Kaneka的德国983专利无效。
        而此前一年多,浙江医药在发现Kaneka另一美国专利在新颖性和创造性方面存在缺陷后,随即在该专利生效后一分钟里,向美国南德州休斯顿地方法院和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提诉,以上述缺陷为理由申请该专利无效。
        十几分钟后,Kaneka公司仓促反击,在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同时对浙江医药等7家辅酶Q10生产和经营厂家起诉其侵犯专利。2011年6月7日,Kaneka公司又向美国ITC申请337调查。根据337条款,ITC如果认定进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就不能进入美国销售。把此次调查视为打响品牌机会的浙江医药立刻应诉,并聘请美国本土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组成律师团队。
        2012年9月27日,ITC作出初裁,认为Kaneka的专利在美国没有构成国内产业,而且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的辅酶Q10工艺不构成侵权,没有违反337条款。同年11月29日,ITC委员会驳回了日本Kaneka公司的复议申请,确认了法官的初步裁决,结束了337调查。(徐艳 余建红)
(责任编辑:罗丹、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