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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者反被挤出市场 里阳跨国维权

日期:2013-01-23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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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这场国际官司打到底”
  深圳里阳公司因“电子蜡烛”在美遭仿冒走上跨国维权路
  李晓锋有点荆轲的悲壮意味,作为深圳市里阳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他近日来到深圳商报对记者说,他想打一场国际官司。
  专利发明者反被挤出市场
  里阳是一家坐落于蛇口的科技企业,是中国最大的电子蜡烛和LED照明产品开发制造商之一。2009年,里阳经过研发,发明了一种电子蜡烛。这种电子蜡烛用干电池“点燃”后,“火焰”会闪烁如真,与普通蜡烛看起来没什么两样。因其仿真度极高,在香港的一次礼品展上,就曾有警察看到这种“点燃”的电子蜡烛后,多次提醒参展的里阳,在展馆不能使用明火。
  李晓锋提供的资料显示,2010年6月,里阳申请并获得了这项发明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以及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国的多项专利
  李晓锋说,2010年早期,美国Candella公司及其创始人Peter Smith 主动与里阳接洽,对这种电子蜡烛的商机进行讨论。当年3月,该公司和里阳签订了多项全球独家制造、开发和分销协议,同时还签订了保密协议。在保密协议里,双方约定,Candella公司不能将里阳提供的有关电子蜡烛技术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共享,不能利用里阳的技术仿制产品等等。当年4月开始,里阳向Candella公司不仅多次寄送了电子蜡烛样品,同时还将电子蜡烛技术图纸给了他们。随后不久,美国Candella公司回复里阳称,里阳产品价格太高,市场卖不动,便中断了与里阳的合作。
        李晓锋称,2011年4月,里阳发现,美国最大的电视频道QVC在销售里阳发明的这种产品,所用品牌为Luminara。里阳调查发现,就在得到里阳提供的样品后不久,Candella公司便将里阳提供给他们的资料提供给了另一家公司——位于美国加州的迪斯尼公司,并在2010年8月以迪斯尼的名义非法在美国、加拿大、英国和德国申请专利。不仅如此,Candella公司还和Luminara Worldwide公司签署了另外一份独家制造和分销协议,并通过Luminara 的CEO在中国的电视制造商背景,Candella 和Luminara 开始在中国广州亚一照明科技专门开设了一条生产线制造里阳发明的电子蜡烛,并开始了全球范围内的产品销售。在2011年前4个月时间里,仅通过QVC,Candella 和Luminara就销售了1000多万美元的产品。
  李晓锋告诉记者,2012年10月开始,Candella/Luminara向全球主流客户通过信件、邮件以及电话等方式广发律师函,声称这种电子蜡烛是他们发明的,与里阳无关。律师函甚至声称,中国是个仿制大国,不可能有发明专利,所有中国公司和中国人都爱舞弊欺诈,所有中国知识产权都因欺诈而无效且不可执行,等等。
  跨国维权只为以身说法
  面对美国Candella/Luminara公司的做法,里阳和其法律团队决定先同迪斯尼公司接触并讨论Candella/Luminara 不当宣称此项发明的问题。经过几次接触未果,里阳决定起诉两公司。目前,诉状已递交明尼苏达州美国地区法院。通过起诉,里阳将对Candella/Luminara,以及他们在中国的制造商、经销商和全球的客户进行法律追诉。
  李晓锋谈起这场跨国官司,心里有说不出的痛:“眼看着自己的‘儿子’被别人占为己有,并把‘儿子’当成摇钱树,里阳却无可奈何。对Candella 和Luminara 在广州的委托生产商亚一照明科技,里阳想在国内起诉,在按照法院指点花了8个月走完专利检索、海关备案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后,法院却告诉里阳,如果不能自己举证,法院将无法立案。”
        里阳于是决定去美国打官司。“去美国打官司,其实最终也将面临‘赢了官司亏了钱’的局面。”李晓锋告诉记者,“打这场跨国官司,对手是边用我们的专利赚钱边跟我们打官司,而我们是边掏钱边打官司。”
  “去美国维权成本高昂,我们请的律师来自美国三大律师事务所之一,服务费是800美元/小时,目前,仅律师看我们来往邮件的律师费就已达40多万美元。”李晓锋说,打这场跨国官司,按照美国的法律,从递交诉状到最后审结,得有两年的时间。如果我们赢了,美国公司顶多不再生产我们的产品。但我们却亏大了,两年下来,专利产品市场已全部被人家占领。
  李晓锋告诉记者,里阳一开始就只面向海外市场,他已在海外闯荡了十五年,在当地与华人聚会时,他发现自从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类似里阳的遭遇渐成普遍现象。美国公司大致的做法是,寻找中国创新型企业自主研发的新品,签分销、保密协议—要样品—与中国企业谈价格—当中国企业出的产品价格不符合他们的期望后,甩开中国企业—找第二家中国企业去仿制,自己销售。正因如此,中国很多企业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放弃维权。
  “因为以里阳的实力输得起这场官司,里阳决定将这场官司打到底,就是要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以身说法。”李晓锋说。
  中国制造升级类似摩擦渐多
  昨天,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告诉记者,这类跨国知识产权案件伴随着中国制造的升级而越来越多。对于研发出的产品,企业必须在上市之前,甚至在研发过程中就申请专利,如果在上市之后再申请,不但有可能被他人仿冒,甚至抢先一步被他人申请,更可能由于“上市”造成的丧失新颖性,而无法获得专利权。同时,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存在地区适用问题,也就是说想在哪国受保护,就必须在该国申请。如果要多国受保护,就要同步在多国申请。所幸的是里阳公司的这项发明已经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以及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国获得了多项专利,那么,里阳公司就可以在国内甚至美国起诉侵权者。
        在本案中,侵权行为发生在美国和中国内地,那么里阳公司可以分别在中美两地提起诉求,也就是在美国依据美国专利,在中国依据中国专利。在国内,里阳公司可以起诉制造商,也就是Candella 和Luminara 在广州的委托生产商亚一照明科技。根据法律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其本身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产品,因此里阳公司可以在侵权行为的发生地起诉制造商亚一照明科技。作为原告,如果要赢得官司,里阳公司需要举证,证明拥有专利权,并且需要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但是立案并不复杂,只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和基本的事实理由即可。金焰律师告诉记者,在国内诉讼的目标就是切断美国侵权官司的供货渠道。此外,里阳公司还可以申请海关备案阻止其出口。
  企业要学会避免不必要诉讼
  曾多次代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金焰律师认为中国公司进入美国市场,只要有自己的品牌,去占领别人的市场,就会有知识产权诉讼。一些经历过美国竞争对手知识产权起诉的中国民营企业,交了学费,存活下来的日渐成熟,能够坦然处理各种在美知识产权摩擦,因而凭借自主品牌在美国占据了一席之地。入世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外向型企业在美国遭遇知识产权诉讼。
  在美国,极少有突发的专利案件。由于诉讼费用高昂,大多数公司在起诉前都希望能够不战而胜。美国律师事务所往往按小时收费,在案件初期很难提出一个准确的费用数字,因为所用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原被告诉讼的力度,以及案件调解的早晚。但中国公司可以要求一个费用范围,并对于超过一定时间的工作采取预先批准制度。美国一个典型专利诉讼的律师费会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所以如何管理外部诉讼的美国律师是许多国内企业法律部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焰说,在美打知识产权案件是一件非常专业的事情,需要时间、金钱和耐心。中国公司如果想进入美国市场,这种事情就无法避免,而且只会越来越多,必须要学会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深圳商报记者 苏海强)
                                                                     (责任编辑:罗丹、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