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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专利维权获胜 电动汽车有了“中国芯”

日期:2010-08-2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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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8月26日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历时2年多的该公司起诉英可高新技术材料(大连)有限公司、英可高新技术材料(沈阳)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日前已经由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科力远依法享有涉案ZL95102640.2号发明专利权,并将由此获得5400多万元的经济赔偿。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新型储能材料、先进电池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英可大连公司、英可沈阳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全球第二大镍生产商加拿大英可公司在中国的控股子公司。

  2008年11月,科力远在长沙起诉英可大连公司、英可沈阳公司及湖南凯丰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未经科力远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科力远拥有的“一种海绵状泡沫镍的制备方法”专利方法相同的技术,生产与之相同的产品,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09年9月29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了英可大连公司、英可沈阳公司和凯丰公司的侵权行为,要求三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判英可大连公司、英可沈阳公司分别赔偿科力远经济损失2981.42万元和2477.44万元。

  随后,英可大连公司、英可沈阳公司不服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0年6月2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科力远董事长钟发平博士表示,泡沫镍是制造镉-镍电池和氢-镍电池的最佳电极材料之一。此次专利维权的获胜,不仅仅是公司的利好,也对主要依靠电池为动力的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具有重要意义,意味着电动汽车产业从此有了“中国芯”。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仲伯表示,科力远专利维权案是目前我国专利维权案中,获赔经济补偿金额较大的案件之一。尤其是敢于起诉世界500强企业,积极维护自己的专利权,并获得胜诉,对我省企业维护知识产权具有示范作用。(记者姚子珩、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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