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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起诉松下侵犯知识产权

日期:2010-08-20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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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总部设于深圳的方大集团获悉,该公司已入禀广州市中院,状告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窃取其地铁屏蔽门核心技术,并获得了不正当利益。该案成为深圳高科技企业维护知识产权、向跨国巨头挑战的首宗案例。

  方大集团1999年进入地铁屏蔽门行业,目前拥有19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6项),占国内同行业专利总数的半数以上。凭借核心技术研发优势,方大占据20%的国内市场份额,居行业首位。

  方大集团指控,竞争对手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松下”)自2006年12月开始,先后从方大公司挖走了技术负责人、结构工程师、控制系统工程师以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共6人,并窃取了方大公司的屏蔽门核心技术。松下利用从方大挖来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为主,组建了轨道交通事业部,通过各种途径直接盗用方大公司专利技术以及项目管理经验,参与市场竞争,并获得不正当利益。

  2010年3月30日,方大向松下公司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最新消息显示,松下对方大的起诉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案件开庭审理时间因此难以确定。

  据业内人士介绍,方大指控松下侵犯的方大“接地支承装置”专利(专利号200420082847.0)和“可伸缩的承载连接装置”专利(专利号200720118096.7),属于地铁屏蔽门装置的核心技术,对屏蔽门的正常运营和寿命有重要影响。

  深圳高科技企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知识产权由来已久,一度引起国内外关注的2006年深圳朗科诉美国PNY公司侵权案,经过两年诉讼,以庭外和解方式维护了朗科的合法权益。2002年深圳华为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状告上海沪科,涉案的华为前员工后被控侵犯商业秘密罪获刑。

  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讲师赵克祥博士认为,深圳高科技企业在网络、通信、自动控制、生物医药等领域掌握了可观的知识产权,部分核心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方大诉松下一案,是深圳高科技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挑战跨国巨头的第一案,反映了深圳高科技企业在部分领域拥有了叫板跨国巨头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无论诉讼成败,都将为中国企业提供可资借鉴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