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0160652
010-52852558
| |EN
首页 > 审判动态 > 商标
  • 13910160652
  • ciplawyer@163.com

加多宝败诉“红罐王老吉”商标终裁

日期:2014-12-05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齐琳,阿茹汗 浏览量:
字号:
        本应在两年前尘埃落定的“红罐王老吉”商标争夺结果因鸿道集团的再次诉请而一直悬而未定。

  昨日,记者从广药集团获悉,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做出终裁,驳回了鸿道集团的仲裁申请,保持原仲裁结果不变。这个结果也意味着广药集团收回红罐王老吉商标已成定局。

  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广药集团收回鸿道集团红色罐装及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鸿道集团则不能再使用该商标。此后的7月,鸿道集团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再次提出仲裁,并出具了一份从未公布过的合同证明:“鸿道集团可以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3年1月,并非广药集团所说的2010年5月。”但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近日终裁的结果显示,该份新出示的文件并非独立合同,属无效合同,鸿道集团的诉请再以失败告终。

  对于该结果,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向记者回应称,鸿道集团证据确凿,因此将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公开资料显示,鸿道集团在2012年就曾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过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但同样遭到了法院的驳回。因此,在业内人士看来,即便加多宝再度向法院申请,其结果也基本不会有变化。

  一位熟悉两家企业的食品饮料分析师认为,从市场层面上看上述裁定结果早在两年前即已成定局,并不会对现有市场以及两家企业的销售终端产生其他影响。“两年前鸿道集团便推出了加多宝,两家企业虽然官司缠身,但各自的产品凭借新商标已经拥有了各自的市场地位和份额,而凉茶市场的争夺最终还是要落实在产品品质、渠道以及营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