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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巴黎银行”再告“巴黎银行”

日期:2008-04-15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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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巴黎银行因中文域名遭到抢注,而与抢注者的官司从香港打到了上海。日前,抢注者李某将法国巴黎银行推上了被告席,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注册的域名不侵犯对方的商标权。
  
  2006年10月,李某注册了“法国巴黎银行.cn”等相关的4个域名。巴黎银行发现后,于2007年5月18日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投诉,请求裁定将上述域名转移给巴黎银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定,争议域名全须转移给巴黎银行,但注册者李某对此裁定不服,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的域名没有侵犯法国巴黎银行的商标权。

  庭审焦点:抢注域名是否恶意行为

  在庭审中,李某表示,他并不是恶意抢注,而是注册之后就一直使用的。而巴黎银行的代理律师则指出,李某在注册了“巴黎银行”域名的同时,还注册了诸如“金茂集团”、“永久股份”等域名,并且在网上还有意出售,其目的就是为了“炒域名”来获利。
  
  法庭上,这个争议的中文域名该归谁,注册时是否构成恶意,成了双方争论的焦点。
  
  李某表示,自己是合理合法地注册了该域名,之后也在实际的网站建设中使用了该域名。而巴黎银行一方所说的其他知名域名并非是自己注册,因为这些域名留下的管理员信箱,与“巴黎银行”不是同一个邮箱。所以,巴黎银行一方不能证明自己是职业注册人,并且是恶意注册,因此不满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域名转移条件。
  
  巴黎银行的代理律师则认为,以“巴黎银行”在全球和在中国的信誉,李某不大可能未曾听闻它的名称,李某没有可信或合理的理由注册或使用与“法国巴黎银行”商标相同的争议域名,且这个域名必然会造成公众对此的混淆。所以,律师认为李某注册争议域名意图是向巴黎银行或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争议域名的注册,以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争议域名并没有链接至有效网站,这进一步证明注册被争议域名的举动是被投诉人意图出售或转让争议域名。
  
  此外,巴黎银行认为,李某的注册剥夺了巴黎银行使用其商标“法国巴黎银行”作为域名的合法权利,而熟悉商号“法国巴黎银行”的客户亦会尝试以相同的域名寻找巴黎银行的网站,但结果却发现该域名名不符实,必然造成对巴黎银行业务的影响。
  
  法院将于近日判决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