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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腾讯及北京移动被诉侵权索赔290万

日期:2008-01-31 来源:东方法眼 作者:福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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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飞乐唱片获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被诉涉嫌盗用该公司62首歌曲开展电信增值业务已被诉上法庭。在第一个索赔案件中,飞乐唱片针对29首歌曲提出了290万元的索赔金额。

  飞乐唱片称,在此次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维权诉讼中,诉讼对象包括侵犯其版权权利的深圳腾讯公司和北京移动等通信运营商。深圳腾讯公司在飞乐唱片的歌曲走红之后,擅自使用上述歌曲炮制成多张手机贺卡、多个手机铃音并通过北京移动在内的多家通信运营商上线开展电信增值业务,攫取了惊人的非法利润。此外,深圳腾讯公司还存在着大量盗用其他唱片公司音乐作品开展电信增值业务的类似的侵权行为。深圳腾讯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网站经营者,却肆意开展如此大规模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引起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并予以查处。飞乐唱片也郑重提醒其他版权权利人注意审查类似侵权行为,以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据悉,飞乐唱片是香香、张振宇、杨臣刚、邵雨涵、S翼乐团、郑智化、唐磊、李湘、潘长江、黄鹤翔、高明俊等歌手演唱音乐作品的版权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