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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十八腔”因商标权被投诉遭遇更名风波

日期:2016-09-14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李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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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通过微信公众号获取海量信息,已成为大部分人生活中不能割舍的一部分。换言之,在各个地区和领域都存在着一批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其中不少已经成为公司的核心资产,极具品牌效应。然而,令人担忧的是,不少微信公众号却因商标权问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隐忧,遭遇着意想不到的纠纷。

  9月2日,地方知名微信公众号“义乌十八腔”因商标权问题被投诉而强制改名。对此,“义乌十八腔”所属义乌市十八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十八腔公司)运营部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商标等知识产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核心资源,是企业自身发展及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武器。今后,我们不仅要拥有商标,更要运用商标,将商标战略融入企业整体发展中去。”

  更名事件遇尴尬

  义乌方言语调类型多、差别大,这种现象被称之为“义乌十八腔,隔溪不一样”。“义乌十八腔”正是在此基础上创立的微信公众号,每天更新义乌的时事文章,在当地颇负盛名。据上述负责人介绍,9月2日15点36分,“义乌十八腔”微信公众号被第41类“十八腔”商标持有人投诉成功而强制更名,认证详情中的改名记录显示--“2016年9月2日侵权删除‘义乌十八腔’”字样。然而,仅两小时后,事情就峰回路转,17点20分,“义乌十八腔”申诉成功,公众号详情页已经显示恢复,但是侵权删除的记录还在。

  经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查询,第41类“十八腔”商标持有人为“义乌达城市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义乌达公司),该商标核定使用在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 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制作等服务上,其申请日期为2015年1月4日。而十八腔公司于2010年至2011年注册了第35类、第38类、第42类、第43类四大类的“十八腔”商标。十八腔公司运营部负责人表示,虽然拥有的商标所属类别不同,但对方已非首次因“十八腔”商标与其“杠上”,此前义乌达公司就曾投诉过一次,但是微信方面没有通过。

  “事情发生后,我们一直在寻求解决办法。虽然目前微信方面已恢复我们公众号的名称,但对方又提交了第3次投诉申请,这对我们而言依旧是个隐患。而且,就算风波过去,公众号首页依旧会显示‘侵权删除’的记录,这让我们非常尴尬。”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十八腔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同时也将对义乌达公司的“十八腔”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保护权利引深思

  在此次风波中,让十八腔公司感到困惑的,还有微信方面对于投诉的处理方式。“对方的投诉申请得到处理后,微信会将该申请‘冻结’,也就是说被投诉方在7天之内是不允许有任何动作的,我们想提交证据都没有办法啊!”十八腔公司运营部负责人认为,微信方面在受理投诉申请后,应先发通知给运营者,让运营者确认是否侵权,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我认为微信强制改名的处理方式欠妥当,会让运营者陷入十分被动的境地。”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微信的确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比如囿于设备限制和法律要求,手机端的侵权投诉系统尚待建设;考虑到用户体验和防止恶意滥用,原创声明功能和品牌维权平台还未全面推广;因为微信并非司法或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对涉嫌侵权行为进行评估等。一方面因为互联网是现实社会的投射,微信内的知识产权状况不可忽视地受互联网之外现实生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所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信息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具有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消除影响更困难的特点,因而微信的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一项更具挑战性,也更加不容忽视的工作。

  该专家表示,对于广大微信公众号运营者而言,申请注册商标是目前最行之有效的保护途径,按照微信的认证命名规则,命名要遵循保护注册商标原则,且商标保护先于认证保护。因此,虽然申请商标注册会耗费一定的时间精力,但这是运营者在现阶段保护公众号名称的最佳方法。与此同时,商标注册要选择合适的类别,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一般是限于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的商品服务上,所以在申请商标的时候应首先选择商标待使用商品或服务相应的类别,以保证商标能够在核心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使用,同时,也要注重在相关类别上的注册,即在类似或有关联性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进行注册。

  “对于更多已经运作成熟、具备影响力和商业价值的公众号而言,应进一步完善企业商标战略,尽早行动,做好预防保护工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该专家表示。

  “义乌十八腔”的纠纷还在继续,微信内每天上亿的用户也照常活跃着。相比庞大的信息数据而言,在这个“圈子”中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仅凭借微信和公众号们的一己之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社会建立起尊重知识产权、重视权益保护的氛围,更需要微信、权利人和用户们三方一道,为构建健康、绿色的网络知识产权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