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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软件台湾申请商标再度被拒

日期:2009-08-05 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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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申请商标和PC Partner商标对比


  8月4日下午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阿里巴巴集团以“阿里软件Alisoft.com ﹠Logo”商标,向台湾“智慧财产局”申请注册,但因与台湾某公司已注册的“PC Partner及图”商标构成近似被驳回。智慧财产法院日前判决,阿里巴巴这件商标官司败诉,但仍可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诉。

  2007年4月,阿里巴巴集团以“阿里软件Alisoft.com﹠Logo”商标,指定使用在太阳眼镜、广告、保险、电信传输、汽车货运、电脑硬件等共7类的商品或服务,向智慧财产局申请商标注册。

  智慧局认为,阿里巴巴所申请商标与台湾某公司已注册的“PC Partner及图”商标构成近似,且都指定使用于电脑软、硬件等同一或类似商品,有使消费者混淆误认之嫌,因此不准注册,于是在2008年11月21日审定为核驳的处分。

  阿里巴巴难以接受此一审定核驳的结果,向法院主张,该公司商标是由中文“阿里软件”、英文“Alisoft.com”及图形联合所组成,其中中文部分所占的比例最大,给人的印象也最深刻,其次是英文部分,而图形只占整体图样的小部分,不是商标主要部分。

  阿里巴巴认为,台湾某公司的“PC Partner 及图”商标,则由外文“PC Partner”及图形所组成,两个商标固然都含有4个方形交叠组合而成的图形,但该公司商标除给予人印象最深刻的中文“阿里软件”外,其英文部分Alisoft.com(有“阿里软件网站”之意)与PC Partner(有“个人电脑合作伙伴”之意)的外观、涵义及读音都截然不同,消费者绝对不会发生混淆、误认的可能,智慧局没有理由不准其注册。

  阿里巴巴的主张与说明显然并没有获得法院的支持。智慧财产法院认为,两公司商标上的四个交叉重叠的四方形图形整体设计思路及外观极相相似,在异时异地隔离整体观察,容易使人产生同一系列商标的联想,应属构成近似的商标,因此判决阿里巴巴败诉。

  今年5月,阿里巴巴声请以“ALI PAY”注册商标,曾遭智慧局撤销,提出申诉也被智慧法院裁定驳回,该商标仍在法院持续争讼。阿里巴巴要打入台湾市场,但该公司两件商标诉讼都不乐观,真是好事多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