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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元宇宙商标指南

日期:2023-01-09 来源:managingip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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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疫情暴发之后,商标的使用方式已经从现实世界向元宇宙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韩国作为一个信息技术领导者和内容/设计大国,是在虚拟世界非常积极地使用商标的国家之一。


例如,奢侈品牌古驰(Gucci)在韩国互联网门户网站Naver提供的元宇宙平台Zepeto上开设了Gucci Villa,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许多其他著名品牌,如耐克(Nike)、MLB和唐可娜儿(DKNY)也在这个平台上开设了虚拟商店。


这样的平台并不局限于时尚品牌。三星电子正在运行一个名为MyHouse的虚拟展台,供用户体验其各种家用电器。现代汽车的虚拟Motostudio允许用户在Zepeto试驾其新型混合动力汽车。


与多个虚拟世界平台——如Roblox、Fortnite或Second Life——在世界范围内拥有大量用户一样,据说全球近200个国家有超过3亿人使用Zepeto,包括来自美国、中国、日本以及韩国等多个国家的用户。


修订后的法规


随着虚拟世界的突然崛起,韩国需要在商标领域制定新的标准来适应这一变化。2022年夏天,韩国修订了《商标法》,并将数字商品的在线“传输(transmission)”作为一种商品“分销(distribution)”类型,构成商标使用行为。这一修订预计将促进针对网上商标侵权的法律措施的颁布。


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还修订了《虚拟商品审查指南》,更新了确定虚拟商品相似性的规则。例如,过去“虚拟服装”只能作为可下载的图像文件(虚拟服装)或录制的虚拟服装计算机程序(虚拟商品)注册在第9类。现在,虚拟服装可以直接注册,而不指定具体商品的“虚拟商品”将因描述不明确而被驳回。


以前,不管使用领域如何,以特定物品的可下载图像文件形式归档的虚拟商品被认为与图像文件或计算机程序相似。现在,虚拟物品被视为与图像文件或计算机程序不相似。


虚拟商品之间的相似性标准与现实世界中的相应商品相似。例如,和现实世界一样,一件虚拟夹克和一件虚拟大衣(都是外衣)是相似的商品,而虚拟服装和虚拟汽车是不同的商品。然而,重要的是,在新制度下,虚拟商品将被推定为与真实商品不同。因此,根据这些准则,虚拟服装和真实服装是不同的商品。


鉴于虚拟商品反映了真实商品的名称和外观,它们可以说是与真实商品类似。然而,KIPO认为,虚拟商品不可能导致消费者对该商品的来源与相应的实际商品产生混淆,因为商品的目的、用途、客户或其分销渠道是不同的。作为一个例外,如果申请的虚拟商标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审查员将审查该商标是否会造成与驰名商标混淆。


新的机会


元宇宙的兴起为品牌所有者带来了新的机会——无论品牌是新的、弱的还是驰名的,元宇宙为他们开辟了一个新的空间。驰名商标的拥有者即使没有为虚拟商品申请商标,也可以享受一定保护。然而,为了更有力地保护他们在虚拟世界的商标,强烈建议他们为虚拟商品以及现实世界的产品申请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