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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杜塞尔多夫高等法院认定海能达不侵犯摩托罗拉专利

日期:2023-05-24 来源:企业专利观察 作者:黄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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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上市公司海能达(002583.SZ)一季度报告显示,其与摩托罗拉在德国杜塞尔多夫高等法院的一起专利案件,在2023年3月16日庭审之后,于2023年4月20日做出二审判决:法院判决海能达胜诉,海能达不构成专利侵权。


至此,海能达与摩托罗拉在德国的两起案件,近期已经都做出裁决。


在另外一起德国卡尔斯鲁厄地方高级法院审理的曼海姆案中,2023年3月8日,法院当庭做出驳回海能达上诉请求的决定。


根据今年四月份海能达公布的2022年年报显示,海能达与摩托罗拉之间的知识产权诉讼横跨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和中国等主要司法管辖区。


01美国商业秘密版权案:赔偿5.43亿美元


2017年3月15日,海能达两家全资子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送达的诉状,摩托罗拉及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起诉海能达及美国子公司商业秘密侵权,认为海能达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商业秘密。


2018年8月2日, 摩托罗拉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认为海能达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美国版权。


2020年2月12日,摩托罗拉在庭审中最终明确其主张海能达部分数字移动无线电(DMR)产品侵犯摩托罗拉21项商业秘密及4项美国版权,要求海能达就侵犯其商业秘密行为支付相应赔偿。


2020年2月14日,上述案件陪审团作出裁决,认为海能达侵犯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880万美元,合计76,456.1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2.71亿元)。


此后,2021年1月11日,海能达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通知,法官针对双方一审判决的判赔金额及双方在审后程序(Post trial)提交的部分动议作出决定(Order):


法官认可了海能达在审后程序提出的研发费用赔偿金额属于重复赔偿金额的意见,对先前判赔金额进行了调减,其中商秘部分损失赔偿金额调减0.736亿美元,商秘部分惩罚性赔偿金额调减1.472亿美元,整体赔偿金额由7.65亿美元 调减至5.43亿美元,减少了2.22亿美元。


2022年2月7日,美国司法部发布一则公告,对摩托罗拉 v 海能达案代表美国政府做出指控。根据起诉书称,从2007年到2020年,海能达及其招聘的员工利用摩托罗拉的专有和商业秘密信息,加速海能达数字移动无线电(DMR)产品的开发,培训海能达员工,并在世界各地营销和销售海能达的DMR产品。如果罪名成立,海能达可能面临相当于被盗商业秘密价值三倍的刑事罚款,包括研究、设计费用和其他费用。司法部国家安全司助理司法部长Matthew G.Olsen、伊利诺伊州北区第一美国检察官John C.Kocoras和联邦调查局芝加哥外勤办公室特别代理Emmerson Buie Jr.宣布了这一消息。


2022年7月5日,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摩托罗拉一审后提出的未决动议,包括驳回请求法院重新考虑颁发永久禁令的动议,驳回请求法院强制移交公司资金的动议,驳回请求法院判处海能达藐视法庭并罚款的动议;同时,一审法院就许可费事宜做出了判决,确定了许可费协议条款,要求海能达按照此前判决的产品范围、费率及时间计算并向法院监管的共管账户支付相应的许可费。


2022年7月21日,海能达按照法院要求向摩托罗拉提供了相应的涉诉产品销量及经测算后的许可费金额。至此,一审判决后双方提出的动议全部判决。


2022年7月31日,海能达就许可费的支付方式向一审法院递交了新的动议,请求法院支持海能达以其他非现金的方式支付许可费。目前,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根据海能达2022年报显示,2022年7月,本案的一审程序已全部结束。海能达不认可一审判决的金额,也不认可基于一审判决结果做出 的后续动议的利判决,于2022年8月2日再次向美国 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了上诉,本案进入上诉阶段。


02 澳大利亚专利版权案


2022年12月23日,澳洲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对专利案和版权案进行了相关事实认定。


在专利案中,法院认定摩托罗拉起诉的3项专利中,有1项公司于2019年11月前销售的产品侵权。


在版权案中,认定摩托罗拉起诉的11项版权侵权中有6项海能达侵权,有关损害赔偿最早由2013年9月起算至今。


澳洲专利版权案有关损害赔偿的申请和审理将持续至少2年。


03 海能达在美国反诉摩托罗拉专利侵权、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截至今年4月,海能达在美国反诉摩托罗拉的各案件进展:


1.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诉讼案


2022年8月24日,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摩托罗拉提起的撤销反垄断案件动议,认为海能达对摩托罗拉在美国市场的反竞争行为提出的绝 大多数诉讼请求具备充分的事实基础,批准该案件进入后续法庭程序。


2022年12月8日,海能达提交第二次修正诉状,增列新设美国子公司Hytera US Inc.列为原告, 替换已破产的原告-美国的二家孙公司,海能达美国公司和海能达美西公司,相应修改诉讼请求。


2023年1月26日,摩托罗拉提交撤销反垄断案件动议, 请求法院撤销公司提交的第二次修正诉状中的大部分请求,仅保留原告海能达孙公司PowerTrunk的部分 诉讼请求。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于2023年3月15日举行听证会,听取双方口头辩论后作出裁决。


2. 专利侵权案


俄亥俄州专利侵权案二审判决已出,判决驳回。海能达作为原告,相关判决不对海能达产生影响。


04 海能达在中国反诉摩托罗拉专利无效案、 专利侵权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专利合同纠纷案


2021年12月14日,海能达收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公司诉摩托罗拉专利侵权案件、专利无效案件四项判决书,判决海能达败诉。 


其余诉讼正在进行中。


05 结语:一场针对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猎杀”


回顾本案,可以发现,2017年摩托罗拉起诉海能达的时间,与美国对华为、中兴通讯开始制裁的时间不谋而合。实际上,在这前后,涉及到美国知名公司的华裔商业秘密案呈现出一波小高潮,这也与美国政府提出的旨在打击中国对美国商业秘密窃取的“中国倡议”行动相吻合。


在此期间,一批美国知名企业,苹果、可口可乐、葛兰素史克、孟山都、通用电气、ADI等公司都暴露出涉及华裔的商业秘密案件。


像2019年苹果公司对前员工张小浪(音译)和陈继忠(音译)拿走文件并逃往中国表示深切关注。2015年,江苏某企业被控窃取美国PPG工业玻璃商业机密,被处三倍赔偿,总计2600万美元。今年1月,前通用电气华裔工程师因串谋从事经济间谍罪被判2年监禁等。


为此,美国拜登政府在今年初签署通过了《2022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法》,旨在不惜以科技脱钩的方式来限制中国的发展,维护美国的国家安全。


因此,海能达与摩托罗拉之间的知识产权问题,不应当简单理解为是两家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更是当前中美科技竞争环境下的一个缩影。


美国可以凭借严厉的司法审判和行政处罚,对涉嫌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他国企业通过判决巨额赔偿,启动刑事指控调查等多种手段,树立美国知识产权不容侵犯的形象。


在这一过程中,被牵连进来的他国企业不得不面临耗时、耗财的诉讼,轻则付出巨额赔偿,从此失去与美国企业的竞争能力,重则破产倒闭。


这场知识产权猎杀,就是一起没有硝烟的战争。


海能达不是第一家,但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家涉案的中国企业。